沈十六:“谢谁?”

那小我就是十六。

长庚的确不堪回顾。

那天的风像起了白毛一样,无情地澎湃而过,伤口里的血还没有流出来,已经先凝成了冰渣,群狼的吼怒由远及近,失灵的嗅觉却闻不出血的腥味,一吸气就会呛进一口带着咸甜的彻骨寒气,长庚四肢生硬,肺腑如焚,还觉得本身会在大雪地里骸骨无存。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色彩。

长庚痛快地叫道:“寄父!”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暴露一点端倪来,大抵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披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独一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收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长庚顺手端了熬好的药,进了他那小寄父的屋子。

十六每次出门,不管多远多近,也不管干甚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挂念着他的心。

“当然是真的,我喜好这孩子,仁义,”十六终究出声,“那位大抵也是这个意义——如果将来真能把这孩子过继给我,那些人也就都放心了,他本身的日子也能好过很多,不也分身吗?”

他实在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风景,还没立室,大抵对本身烂泥糊不上墙的赋性有些熟谙,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筹办,好不轻易撞上这么个不消他赡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紧紧地傍上,没事总要将本身“爹”的身份拿出来夸大一番。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沈十六笑了笑,一提长袍下摆排闼进屋。

但恼火凡是并不耐久,因为沈十六并不但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仍然忍不住一滞,他缓慢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以外,清了清嗓子,抬大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沈十六:“给你的,翻开看看。”

“巨鸢”是一艘长逾五千尺的大船,这船背生两翼,由成千上万个“火翅”构成,巨鸢腾飞的时候,统统“火翅”一起喷出白汽,如山如潮,如泽如梦,每一个“火翅”内里都烧着碗大的紫流金,在烟波浩渺中闪动着紫红色的微光,乍看仿佛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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