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回 密使[第1页/共4页]

我对闪灵族的马队,比虎雷骑体贴的多,一支没有仇敌的军队,不管如何也配不上无敌的称呼,将来这支闪灵族的马队,将会成为法斯特帝国的恶梦,狼王他们会成为法斯特王庭的解梦者,只要狡兔各处,才显得猎犬的贵重,这个事理是中国哲学中,最深切的一环。

远在偏僻的列支敦地区,就算我们把统统的妖精部落都征服,也不过几十万人,远远不敷生长权势的需求。只要进入法斯特王庭的中枢,成为统领一方的将军,才有能够在短时候内把我们的力量遍及在这座大陆上。

“慢着!”

闪灵族获得电之神弘尔的庇佑,族中的懦夫都以出刀快速为自大,比如玛依拉的哥哥,阿谁高傲高傲的坎力,就能一次呼吸间持续劈出二十八刀,成为族中闻名的兵士。

二王子的密使对狼王的这个部下起了较着的杀意,我心中一动,做了个表示,用拇指在脸上一按,让他不必做保存,好生经验一下这个傲慢高傲的密使。

本来云东来在这支虎雷骑中,就有较高的声望,又是雷公远的熟行下,狼王又提早一步把统统够资格的虎雷骑头领骑士杀了个精光,底子没有人能合作的过他。

他的话还没说完,密使已经雷霆一拳,狠狠的轰中这个一脸憨笑的大汉,不过指骨上传来的痛苦,让他忍不住大呼了起来。

狼王的这个部下,表面浑厚,但是心机比最黑心的政治家还狡猾。他大步走了畴昔,故作土里土气的笑道:“我才参军没两天,可没见地这类小铁牌,你说出天花来,我也不信这玩意有……”

“妈的……”

云东来本来也应当是个有野心,有抱负,有气力的年青武将,如果不是碰到我们,或许在某场战役中就会一战成名,一跃成为风月大陆的风云人物。不过现在他就只能以活死人的身份,成为任人拨弄的棋子。

闪灵族的信奉的神,是电之神弘尔!这个神祗以满身闪电,手臂,大腿上生了十六对小型翅膀为形象,号称速率第一,是风月大陆主神的传令兵。

“土包子,不晓得这是甚么东西,就过来让我来奉告你,它代表了甚么?”

这个一脸浑厚的大汉,神采不悦的弹了弹胸甲,那块质地差劲的玩意,连一个坑洼都没有,但他还是很心疼用手抹了又抹,就像是对待被擦花了的奔驰跑车。

把玩动手上的三头光焰狮子盾,我的身后是三千闪灵族的马队,这些纯真的草原兵士,不明白我在想甚么,却本能的对我手上的三头光焰狮子盾感到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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