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三章 夺“笔”(下)[第1页/共4页]

大口的啃着鸡腿,嘴角的血迹很快就被厚厚的油覆挡住,面前的大篮子里盛着满满的食品和叠得很高的棉布,有的吸饱了酒,有的则是甜美的水,对忍耐了好几天的于烨来讲,此时任何水都是甜美非常的。

那是一根玄色的条状物,一头尖一头圆,像是一根笔帽套在了尾部的钢笔,东西落下后,尖端朝下,对准了于烨的脑袋,眼看钉进他的脑门里。

这把剑打得也太像笔了,马良真的有一支笔,也不晓得当初他在堆栈里开打趣时,马良听到后内心有如何的震惊,或许恰是因为于烨的阿谁打趣,他最后才用这支“笔”较秃的那一面撞晕了于烨。

但如果昂首只能看到天空和云彩,中午再热都要被太阳晒得半死,吃住都和本身的分泌物在一起,必须仰着脑袋才气和人谈天,每天脖子都像落枕一样的难受……如许的日子应当没太多人喜好。

这确切是古迹,来自于“神仙”的古迹,神仙天然是马良,这支笔就是他的飞剑,或许是想让于烨死得真有“代价”一些,他没有去厨房里随便的找一把刀,而是将本身的飞剑扔下来了。

于烨仍躺着没有转动,只是把头转畴昔看了看插在中间的飞剑,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支“笔”看起来很重,下坠的速率很快,幸亏有“古迹”产生,在离于烨的脑门另有两米远时,“笔”像太空梭一样偏转了方向,终究插在了于烨的脑袋左边。

……

飞剑只要一把,和修真者之间的联络比人间的任何东西都要密切,这就像是一个小小的生命,只不过体内的不是血肉,而是真气。

……

“饿死渴死太痛苦了……给我把刀……给我个痛快……”吼了一嗓子后,于烨看起来非常倦怠,闭起了眼睛,声音细若蚊鸣。

他的声音很小,像是在扣问,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只是上窄下宽的水井像是个最原始的扩音器,把他的话语送到了于烨的耳中。

马良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在于烨握住飞剑的同时他就醒了,有些严峻,因为于烨终究鼓起勇气要脱手了。

炊事也改良了很多,有饭有菜有肉另有酒,固然味道不如何样,但和馒头比拟已经好太多了。

当然不是真的想要他杀,于烨不是个英勇的斗士,他是个固执的保存者,保存者最善于的就是在窘境中翻身,又如何能够生出绝望、要他杀的动机?弄得这么惨痛颓废,只不过是想要获得一把东西罢了。

寅时,凌晨三点,乌黑的井里俄然呈现了亮光,于烨遮着眼睛摇亮了点烟用剩的火褶子,适应了一会再展开眼睛,坐到了马良的飞剑前,将右手伸了向飞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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