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0章 苏瓦松伯爵扔掉了剑[第2页/共7页]

一个回合后,已经拔剑的贝孔调转马头,他没有做歇息,还是高高举起剑。

为了制止混战中难分敌我,贝孔骑士所部就算在先前战役丧失了大量罩衣,他们现在遍及在马鞍上插上一面罗斯旗号,很多人再随便找到布条,捆扎在本身的胳膊、头盔处,以此简易体例标明本身是友军。

马蹄碾过麦田掀起无数泥块,骑矛刺破敌军身材,纵使是锁子甲也如纸普通被刺穿。无数马队被刺于马下,鲜血染红麦田,更有大量马匹连同它的仆人一样被击倒。

在铁蹄碾压之前,罗斯军起首对空抛射了一轮箭雨,不管杀伤环境如何,结健结实给了敌军步兵一记上马威。

还是手持长杆兵器的苏瓦松马队,他们一心想着冲撞正火线的敌军,完整没推测本身会侧翼受袭。即便吃了大亏,他们还没偶然候抽出佩剑,就被筹办更好的贝孔所部胶葛上。

最后的备用箭也已经卷刃,莫非最后要拔出匕首厮杀么?再看看胯下坐骑也是一身伤,若非是本身最信赖的老战马,怕是早就发疯将本身掀翻在地了。

他抬起右臂将骑矛高高举起:“兄弟们,击穿苏瓦松的尾巴!”

法兰克步兵夙来孱羸,或谓法兰克人只在马队方面有所建立,在罗马灭亡后比烂的大期间,重马队对战乱糟糟的步兵老是能一击必杀。

罗斯马队以放鹞子战术,始终与仇敌保持间隔。或谓这就是佩切涅格人最喜好的恶棍战术,脑筋简朴的莽夫必然会斥责这类战术毫无男人气势,可本来武装力量较弱的佩切涅格人就只能以恶棍应对劲敌。

以贝孔的身份,他并没有资格参与一段时候前的贵族集会。那场集会上,大贵族们已经将法兰克的残躯拆了个七零八落,它像是一只烤全羊,身强力壮的门客端着刀子已经选好了各自心怡的那一块。

雷格拉夫想要持续扩大权势,届时势必必要一群兄弟们的大力帮手。

留里克平举钢剑直指苏瓦松伯爵的鼻子,以法兰克语号令道:“你!投降!”

苏瓦松伯爵现在仅剩抵挡的份儿,多亏了他穿戴最后的甲衣,双层锁子甲能确保破甲箭也难以射穿,他本人也较为强健,就是堕入围攻中,想要杀死重甲的仇敌非常困难。敌军像是没法摈除的范围,无数的战斧、鹤嘴锄砸来,伯爵只能频繁用剑格挡,现在本身的宝剑已经崩口卷刃,逐步变成了铁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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