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目光竭诚:“肺腑之言。”

孟宁抿唇笑了:“嘴真甜。”

傅廷修半真半假地说:“我跟分公司的梁总有点友情,听他说了。”

“哇,老公,你跟梁朝还熟谙?”

“我老婆这么优良,说不定很快公司就来请你归去上班了。”傅廷修说:“秦家一事,并不是你的错。”

他走畴昔,抬起骨节清楚的手,为她捋了捋垂下的发丝:“我三生有幸,得此美妻。”

“这套衣服都雅是都雅,就是有点影响我摆地摊。”孟宁说:“我被公司辞退了,决定还是拾起成本行,去夜市摆地摊。”

傅廷修温笑道:“妄自陋劣,你才是我的脸面,今晚我一名朋友想见见你,早晨一起用饭。”

“那我不就成为花瓶了,我才不要。”孟宁也很喜好身上的旗袍,不过却没有场合穿这套衣服。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孟宁穿上一套红色的丝绒旗袍,领口是水滴形设想,性感中不失文雅。

孟宁身材均匀,腰身纤细,穿上旗袍的她,风情万种,又遗世独立。

她怕给傅廷修丢脸,又高兴傅廷修情愿带她进入他的圈子,熟谙他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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