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人欢喜有人愁[第3页/共3页]

他就想看看阿谁一无是处,却恰好获得了钟离府三蜜斯喜爱的李辰安能不能将人给捞出来。

少爷我堂堂玉都城四大才子之一,竟然输给了一傻子!

沈氏是广陵城最大的粮商。

人们常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沈家倒是广陵城的地头蛇,可李小花却并不是甚么强龙。

可他恰好挑选了揍人!

这些动静当然不是甚么好动静。

“……”

李小花也一家伙跪了下去。

这些日子他获得了一些动静。

李辰安拍了拍李小花的肩膀,大喇喇说道:“今后,谁敢欺负你或者谁敢欺负少爷我,你尽管揍他丫的!”

也比如钟离府三蜜斯因为那首《蝶恋花》仿佛对李辰安生起了兴趣。

“今后这广陵城,你能够顶着少爷我的名字横着走!”

以是他并不傻,他是有恃无恐!

那些人闻言向巷子一头望去,一个个顿时惊奇。

以是他确切傻。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他们仿佛健忘了他那傻子的名头,再看向李辰安的时候一个个眼里竟然透暴露了敬佩,乃至有了解的还施礼问好。

李小花早已对李辰安佩服的五体投地。

再说以沈氏之根底,估摸着和官府也有一些干系。

因而沈氏又走了官府的门路,在短短的时候将李小花缉捕归案。

围观的大众这时候也鸦雀无声了。

这内里明显另有隐情,只是需求更深切的去体味。

没多久,全部西市皆知。

有人对李小花和李辰安充满了怜悯,也有人对此不觉得意。

那他必定没有好果子吃,被那些捕快拖出来打个几十大板这是必定的。

“这就是人的赋性。”

他捋着短须。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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