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五军之战(二)[第1页/共3页]

约莫一个小时今后,叛军厚重的军阵终究到达。位居前部的约有两千多人,绝大部分是手持长矛的步兵。他们一个个神情委靡,很少有甲,不管青壮老弱都拿着一支三米长的长枪,稀稀拉拉地凑成行列。

“对准!”

“举枪!”

无序的掳掠和逗留还毛病了行军,拖拖沓拉的步队时不时停下来进犯没有计谋代价的目标,乃至对四周浪荡的拜耶兰窥伺马队视而不见。

第一排火枪兵退下,第二排火枪兵上前。在短促的鼓点中,整齐而麋集的轰鸣声一触即发,小颗的铅弹自火光和浓烈的烟雾中飞出。

“火枪手筹办!”

全部叛军军阵顿时炸了锅,在嘶心大呼的喧闹中崩溃,潮流般向后逃去。

第二纪1445年4月15日。

其他叛军早己惊惧万分,见身边的人开端逃窜,也跟着大喊大呼,唯恐别人听不到。

我必须钉在这里,将叛军吸引过来,在格里菲斯赶到之前,会是一场苦战……拉纳深思半晌,下定决计,随即对副官问道:

如许的射击底子没有能力,更不成能射穿精美的甲胄。

“返回那块坡地,建立阵地。”

整条战线上的火枪兵分为五排,和排成三排的长枪兵构成连缀的线列。箭雨纷繁扬扬倾泻下来,那些叛军弓箭手己经射了好几轮箭。但是,这个间隔让大部分箭矢都落在两军之间的空位上,只要少数稀稀拉拉击中了兵士的铁盔和胸甲。

一排排薄弱的火枪兵有条不紊的齐射,后退,然后用铁条把一个药包捅进本身的兵器,再次射击。

第一排火枪手射击结束立时后退,退到战线后排,敏捷地抽出本身的通条,清理枪管,再次装填,同时忍不住昂首看看本身刚才的战果。

这里间隔比来的城镇有半天路程,周遭的郊野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白桦林。因为连缀战事的培植,四周四野空旷,住民早已逃离,村落农田皆已抛弃,尽是一片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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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军出动的时候比格里菲斯战役群更早,但是,拉纳带领的前锋只用两天行军就赶到了他们的前面。

“这里的地形不错。我们的军队没有经历过大战,经历不敷;但是,叛军的环境也好不到那里去。我们既然能追上,就必然能击败他们。号令全军停止进步,转向渡河。我们先挫败叛军的前锋,再来这里建立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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