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昂首看去,却一时呆住。
固然她这么穿戴精美高雅。
白薇薇为了插手傅家,但是将本身封建老呆板的人设阐扬得淋漓尽致。
但是人还是要进步,他情愿教她一些别的事情。
而不是喜好她一会后,今后不喜好了就扔开不管了。
他指了那些来给她做旗袍的人。
她有些奇特,也有些别扭,素着一张脸,唇色薄嫩,眸光清澈地看他。
她端方坐在椅子上喝粥的时候。
白薇薇毫无压力在统统人的凝睇下,吃完了饭。
但是现在的女孩都穿旗袍,她如许太分歧群了。
这举止,带着浓烈的书香气。
白薇薇还在思虑如何走下一步。
不然贰内心有刺藏着,她刷不动他的好感度的。
傅北哲不是那种陈腐的男人,他奇怪喜好一个女孩,总想着让她更好。
以是这会她也欠都雅到旗袍就眼神发亮,反而要别开眼,“我不风俗这些衣服,露胳膊小腿的,感冒败俗,我现在穿戴挺好的。”
“不,很标致。”
那血迹,还在。
白薇薇游移一下,才不甘心起家,“衣服有得穿就好,为甚么必然要规定穿甚么。”
【叮,男主好感度三十七。】
傅北哲等待的时候,看向椅子下的地砖。
浅青色的丝制旗袍,高雅清丽。
想到这里,傅北哲阴鸷笑了笑,俄然听到脚步声。
傅北哲还是第一次看到甚么叫做气质。
白薇薇不动声色持续喝粥。
傅北哲又来了,他带来了做旗袍的徒弟,另有趁便带来了十几套旗袍裁缝。
她还没有发明本身的谎话被拆穿了吗?
白薇薇一向穿的是老式衣服,固然扎眼标致。
如许的她,他俄然想关起来收藏,不让人看。
她不对劲嘀咕着,可还是遴选了一件旗袍,去换了。
“你的衣服太少了,我让你给你多做几套。”
“好了,换衣服吧。”
【叮,男主好感度四十。】
那腿白生生的,跟木兰花一样。
她文雅地拿着汤勺,身材前倾,悄悄喝着粥水。
傅北哲想到刚才传来的动静,说是李银河趁着人乱,已经提早下了车。
她胃口不太好,就让做了米粥跟几个小菜。
一举一动都是那么刚好。
“很奇特吗?”
傅北哲见她换了身衣服,是那种丰富的交领浅青色长袖筒夹薄棉上衣,同色的长裤子,双脚穿戴淡色的绣花鞋。
标致到,他想让她持续穿先前那些遭人嫌弃的老式衣服。
比方剪短发,穿旗袍,去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