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这位头领并没成心识到这点,觉得拿着一把戈壁之鹰装逼很牛。
“没人吗?”一小我影问。
“留两小我在这里就充足了,别忘了,我手里的家伙不是茹素的。”说话间,头领从身上拿出一把庞大的手枪,国际上名声很清脆的戈壁之鹰。
头领神采一沉:“如何,你思疑我这枪的能力?”
“头领,没有任何人返来,怕是还没有成果。”一个保护提示道。
这枪法,他就是站在那边不动,对方估计也打不中他。
“你,你是谁?”领头男人后退好几步后终究站稳脚根,枪口再次对准余飞的方向,但是,他却不敢等闲开枪了。
是以,只要脑筋普通的人,都不会傻到把本身的身家性命拜托于一个空有震慑力而无涓滴合用代价的手枪上。
因为其能力强大导致后挫力过于微弱,如果没有健硕的体格底子分歧适利用它。
“你是天狼?”领头男人惊叫。
“有人。”俄然,一个保护大声提示,锋利的目光警戒地望着黑暗中某处。
“给我搜!”领头人喝令。
地上,有一具残破的鬣狗尸身,以及混乱的斗争陈迹。
“等等。”一个部下倒是告急叫住:“头领,这小我但是天狼,并且又是这大早晨的,我们这点人,怕是……。”
“去吧,我的孩子。”头领一摆手:“别再华侈时候,非常钟已经畴昔两分钟了。”
然,究竟上倒是,这把枪只是一把打猎手枪。
“那还不快滚!”头领不耐烦的大吼。
“头领,明白,我明白。”那部下被训得从速低头认错。
以后,他从身上抽出一支雪茄。
“孩子们,给你们非常钟时候,现在开端计时。”领头捞起手腕,盯着本身的腕表开端计时。
“我们十几小我,他就一小我,你还怕甚么?”领头冷着脸喝道:“你的胆被狗吃了吗?别忘了,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没有人比我们更熟谙这里的一草一木,明白?”
再开枪,这把枪估计要直接脱手飞出去。
“快,这边,包抄起来!”喝叫声中,十几个全部武装的人影闪电般的速率冲了出来。
一个部下敏捷拿出打火机帮老迈扑灭雪茄。
他的虎口都裂开,有鲜血溢出。
借着夜色,余飞淡然的目光瞥了一眼那棵被打掉一大块皮的棕树,有些想笑。
雪亮的手电光芒将刚才余飞地点的那棵棕树四周照得一片透明。
“啊……。”这惨叫不是余飞的惨叫,而是领头男人本身的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