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汉斯仓猝伸脱手指,在舆图上点了下,“早晨八点分开。”
从北美到非洲,再到烽火连天的中东,他凭着高超的枪法尽情收割生命,享用猎杀的快感,早已忘了惊骇是甚么。踩着别人的尸身,他一步步走向佣兵生涯的顶峰,成为了业界最贵的偷袭手。殛毙让人变得疯魔,鲜血让人变得傲慢,在款项的差遣下,他终究踏入了传说中的佣兵禁土——这个对他来讲完整陌生的东方国度。
他惊奇地发明,在本身扣动扳机的刹时,那小我竟然动了。
第一句话的意义,就是阿谁传说,佣兵踏上这片地盘,了局都会很惨。
在这个过程中,四个不成一世的佣兵变成了冰冷的尸身,店主吓得心胆俱寒,让他带着三小我断后,本身和一名亲信逃命去了。
他们的死,在汉斯心中投下了一重重暗影,让他认识到一件很可骇的事:他只善于狙杀,而他的仇敌却精通各种杀人的手腕。
汉斯心中也生出了退意。
“你不该呈现在这里。”男人没有答复他的题目,只简朴地反复了刚才的话,只是“佣兵”两个字,变成了“你”。
他下认识地高举双手,转过了身。
三枪,三条命。他对本身枪法的绝对自傲,在发明那人逃脱后变成了没法停止的肝火,促使他作出了分头行动的笨拙决定,就义了那三人的性命。
他看上去,仿佛是因为痛苦在抽搐,然后身子便蜷成一团。
回到吉普车旁,他伸手从车里取了瓶水,靠着车门喝了起来。
他要逃,逃出这片荒漠,逃出那人的掌心。
在荒漠里兜兜转转了好久后,他没有任何发明,只得烦恼地往回走。
他到底是甚么人?
这个藐小的行动,让他的身材大部分被乱石挡住了,汉斯对准他头部的一枪也打偏了。
汉斯的瞳孔猛地收缩。
“我是俘虏......”汉斯瞪大了眼睛,不敢信赖。
“佣兵,不该呈现在这里。”身后,传来一个冷酷的声音。
呯!
这是个疯子,一个恶魔!我为甚么要来这里,赶上如许的仇敌?汉斯肠子都悔青了。
畴昔两天里,阿谁如何杀都杀不死,一不留意就玩反杀的家伙,像死神一样如影随形,让他明白了很多同业都对这个国度望而却步——这里有一群强大的铁血兵士,他们不但有决死杀敌为国捐躯的勇气,还具有能与任何劲敌一战的本领和意志。
如何会如许?莫非只是偶合?
男人走上前,从怀里取出一卷纸,在他的面前抖开。
比如面前的猎物,完整就是一头为疆场而生的怪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