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剑法动人心[第3页/共4页]

博朗镇保镳队副队长哈利顺手把两片橡木杯子丢在桌上,神采不屑又忿忿地说道:“你还记得李察吧?戋戋一个布衣,连觉醒特长的资质都没有,觉得通过尽力就能超越职业者。他每天练剑,每天练剑,整小我都练傻了……他玩剑是玩得不错,能拔剑削断蜻蜓的翅膀,一剑刺穿六片落叶。他没事还喜好找我们比剑,我们谁也不是他的敌手,我连裤带都被他削断了……全部冒险团的人还本信赖李察有媲美四级剑士的气力,我们笨拙的团长竟然带我们去集骨者活动最猖獗的波折平原发财,成果呢?”

巴托姆挑选避战能够说是窜改了冒险团统统成员的心态,也窜改了大师的运气。

“……和兽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受战,李察阿谁痴人刹时刺中一只豺狼人六剑,然后被豺狼人扑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脸。我们当时都懵了,幸亏你冲畴昔,一记浅显的不能再浅显的平斩,把那只豺狼人砍成两段,总算稳住结局势,可我们还是折了十几个火伴,就连伊娜都死了。”

“被维尔托克吓的。”巴托姆照实说道:“我觉得他不会用弯刀,但他竟然拿弯刀使出鞭落技法,刀口切开杯子,却没有碰到吧台大要。”

“每天能吃饱,又没事干的人……就是高地王谢的那些人。”

“有一小我晓得我的烦恼。”

巴托姆咬着烟斗,缓缓说道:“主城的高地王谢派系庞大,斗争狠恶。我们投奔任何一派,都会被另一派当作仇敌。并且,我们驰王谢想要的财宝,没驰王谢看重的人才。我就担忧献出财宝,投奔王谢派系,最后还被当作弃子。”

“到了明天这类境地,我们不能没有权势。”

红狮巴托姆气急反笑,用烟斗敲哈利的脑袋,恨很说道:“你给我展开眼睛看看,我们苦心运营的局面,那些年青的小子有谁能撑得起来?对了,另有钢岩,他是崇信地母的塔窟族,就像保护领地的狮子,遵循弱肉强食的地母之道。谁来掌管博朗镇,对塔窟族和赫默族都一样。”

“头,你……”哈利欲言又止。

老战友降落的情感传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路带到三十年前,当时候,他参军团提早退役,带着一帮密切战友插手一支冒险团。老团长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有个标致的女儿名叫伊娜,是哈利暗恋的工具。正因为哈利的死力要求,他们才挑选插手那支小小的黑铁级冒险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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