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叠风鸡切片,一碟风干牛肉,四个小菜,一盘新奇的果子。米是新米,盛在粗瓷的大碗里,一颗颗饱满如新。
这对于吃惯了羊肉、面食的罗迦来讲,感觉很别致。
漫天的金黄,连缀的青绿,四时如春,如此的丰美,能不喜好么?
“不走了。我们就在这里安居下来。当然,今后,你想去观光的话,我会陪你去的。”
他的声音和顺得出奇:“芳菲,你喜好这里么?”
吃饱喝足,如此舒畅。
很有几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梁的味道。
反而是稻谷,变成大米,也不过是脱了马甲,一粒一粒的米粒稳定――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必定得是稻米,黍米,而不会是白面麦子。
从北武当到平城一年一年的千里拉练。
她没有当即答复,而是转头看那些飘落在脚下的金黄色的银杏叶子。另有那些一望无边的竹林。人生三件事,宁肯食无肉,不成居无竹。
她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
午后的阳光光辉而暖和。
反而是芳菲,感觉很适口,很风俗。
观光了这一两年。
到现在,她竟然不想走了。
所谓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老了,就厌倦流落了,安好淡泊才是真正的幸运。
草地富强,枯燥而和缓。
如果每小我都必须有一个家的话,那她但愿,这里就是家。
用饭的时候,能闻到稻谷,泥土和六合,野草的香味。
一杯奶茶在手,热气腾腾,面色绯红,披收回久违的生命力。
中午的饭菜很平淡。
白面成形,一张烙饼也好,馒头也罢,落空了本来的行迹。
稻谷和麦子分歧。
她点头,眼神都亮起来:“我很喜好这里。非常喜好。我们此后,不会再走了吧?”
从北到南走了一圈以后,走不动了。但愿静下来了。她晓得,罗迦跟本身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