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得那年,一个隆冬的傍晚,八岁的杜金山一起踢着小石头往家走,路过麦云莎家门口的时候,看到麦云莎在家门口的台阶上,一边听着随身听,嘴里还吃着红色的蜡烛。
麦云莎的老爸麦向宏是买卖人,当时在鲁山县里开着好几家炸鸡店,日进斗金,是欢乐山村能够和李长华家一比的富户,她妈又很喜好倒腾一些新潮的小玩意儿,开着一家饰品店,麦云莎的穿衣打扮啥的,天然也就很新潮了。
麦云莎家本来就是以炸鸡起家的,当时百口去美国,传闻就是为了到美国生长快餐行业,这些年下来,炸鸡的程度绝对是超一流的。
麦云莎如许说着,固然较着很缺资金,但她也并没有愁眉苦脸的,而是自傲满满。
主如果前卫,时髦,另有风雅!
那调和的一幕,杜金山长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