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毙命,这就是朱鑫想要的,以是一上来他直接反握着软刀,朝他猛攻而去,第一下陆廷筠就已经感受出来了。

朱鑫又由被动成了主动,他真是想快速结束战役,他也觉得能够,但没有想到陆廷筠能对峙这么久。

对朱鑫来讲,现在真的是时候紧急,其一,他要赶在特警来之前将陆廷筠杀掉,其二,他也是想让陆廷筠走的痛快些。

陆廷筠说完以后,双手用力,然后硬生生的将刀掰断了,快速的将手里的刀刃插进了朱鑫的胸口,借机把他踹开,从地上爬了起来。

是,不忍。

因为陆廷筠身穿的是红色警服,刀刃刺破警服,血从内里流出来,染在这红色上,格外的夺目。

摆脱了朱鑫的手以后,他正握反向横刺,朱鑫躲,跳动的刀击打到了太阳穴,但对他来讲无关痛痒。

并且,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堪,对陆廷筠,朱鑫真的太体味了,就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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