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偶遇斯芬克斯院学士[第4页/共6页]

“血鸭子达克非、野狗朗戈,分叉舌卡里卡……”白叟仿佛对这些人头非常熟谙,看到他们后就能够一一道出他们的身份。

自在贸易城邦对这些人也感到非常头痛,想要处理他们,乃至不吝重金雇佣如黄金团、风吹团这类大佣兵团来处理这些盗匪,但成果破钞庞大,见效极小,这些盗匪底子不会和强大的佣兵团硬碰,一旦佣兵团呈现,他们就会远远的逃脱,等佣兵团分开,他们又会回到本身活动的地盘,周而复始。

究竟上,也的确如此,只要有盗匪呈现,林德便会主动迎上去,将他们斩杀,底子不需求商队的人脱手。

现在在碰到盗贼后,却因为赏格而割下盗贼的头颅,放在马车上运送,这在他看来如何看都非常古怪,毕竟这些盗贼的赏金实在太少了,一百多颗头颅加起来的赏金都比不上他在争议之地丢弃的那些多斯拉克人身上的战利品。

固然人们对林德的挑选感到猎奇,但却也没有敢多问,因为一起上林德的表示已经充足让他们感到畏敬了,他们也很清楚胡乱问题目,只会给本身带来费事。

也恰是因为这类收割盗匪头颅、支付赏金的设法和行动,让林德俄然发明不晓得从甚么时候开端本身的脾气呈现了一些题目,这些题目也不是很严峻,就是将宿世他玩游戏时捡渣滓的汇集癖给唤醒了。

以是他们不但仅不问林德为甚么有好好的房间不居住,而是住在山丘上,乃至还让人守在山丘四周,制止有人凑畴昔,打搅到林德。

不过,跟着路上插手的商队越来越多,他们的步队已经变得非常庞大,而步队庞大的好处就是那些盗匪不敢再招惹他们了,而对于林德来讲坏处也一样是盗匪不敢再招惹他们了。

那辆马车堆积的头颅都颠末端特别的防腐措置,根基上能够做到十几天内不会腐臭,但那股浓浓的尸臭味仍然存在,这使得这辆马车四周空了一圈,没有人会靠近。

同争议之地一向都有各个城邦相互争夺分歧,高山的归属权始终把握在了潘托斯的手中。

固然从堆栈的修建外型上来看,这类堆栈和他在高山路上看到的其他堆栈没有甚么太大辨别,独一的辨别就是这间堆栈充足大,大到能够装下跟在林德身后的统统商队。

可就是如许一堆不值钱、且非常费事的头颅,他想要抛弃的时候却感到极其不舍,感受丢掉头颅就像是丢掉一笔庞大的财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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