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哥,你看你这话说的,一个差人罢了,我如何不敢杀。只不过用枪太便宜他了,以是我才把枪还给你的。”
“别焦急,顿时我就会让你体味到甚么叫做生不如死。”
他刚才还觉得卧底差人手太脏,现在才发明,本来这名卧底手上的指甲全数给人拔掉了,暗红色的手掌上实在全数都是凝固的血迹!
如果他敢杀死这名差人,那就足以证明他的忠心,如果他不敢杀,即便不能证明他跟警方有联络,也绝对会落空吕启山的信赖。
这是在场世人对杨小龙的同一评价!
“本来我还想多陪你玩一会呢,不过既然山哥开口了,那我只能送你上路了。记着,下辈子不要再做差人了。”
鲜血染红了卧底的胸膛,他身子悄悄地颤抖了几下以后便没了声气。
随后,他拿着刀,走到了卧底差人身边。
好狠!
“咦,泰哥,此人的指甲盖是被你们给拔掉了吗?”
卧底差人想要惨叫,但是他的嘴被胶带封住,只能收回呜呜的声音。
陆飞应了一声,当即分开包厢。
“小龙,不要玩了,送他上路吧。”
如果杨小龙不脱手,他绝对不成能让杨小龙活着分开这里。
阿泰淡淡的回道。
杨小龙应了一声,随后看向卧底差人。
杀死这名卧底不但是吕启山对杨小龙的磨练,一样是他对杨小龙的磨练。
杨小龙赶紧拥戴道。
面无神采吕启山俄然说道。
杨小龙笑了笑,随后看向陆飞道:“陆飞,去把车上的东西箱给我拿过来。”
“是。”
顷刻间,这名卧底的身材便变得鲜血淋漓。
没有人晓得,杨小龙如此大费周章,最首要的目标便是为了拿到这几根银针!
“你在干甚么,把手机给我!”
拿到刀以后,杨小龙先用手指测试了一下刀的锋利程度,随后笑着说道:“不错,这刀很合适我的要求。”
阿泰指着警方的卧底,声音刻毒的说道。
他本来只是想测试一下杨小龙,没想到杨小龙竟然是如许一个嗜血狂魔,那残暴的手腕,连他都甘拜下风。
电光火石之间,杨小龙已经明白了统统。
“泰哥,你要不然也尝尝鲜血的味道,那种美好的滋味,的确没法用言语来描述。”
“晓得了。”
毕竟他是学医的,他很清楚动手的轻重,以是别看这名卧底已经浑身浴血,惨不忍睹,但实际上都是一些皮肉伤,并不致命。
“带了。”
“嗯,鲜血的味道老是能够让人精力奋发,我感受我满身的细胞都仿佛在喝彩雀跃,这类感受,真是令人沉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