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你莫不是筹算今后还返来这里住?”初阳笑着打趣他。“也许不会来了。这些东西混乱噜苏,一下子也带不走。二姐,你瞧瞧,这个是甚么?”
特别是夏季,野猪最爱在泥潭里打滚,弄了一身的脏东西,初阳看着更是不喜了起来,这才觉着臭烘烘的,与其找猪肉,倒不如捉两只野鸡来。
初阳看到跟过来的莫修冥一向侧耳对着峡谷那边听,不晓得他在做甚么。
“初阳护着你弟弟,那小孩追来了。”
莫修冥有些心软,悄悄的跟了上去,在看到那小孩走到本来救她上来的深坑面前,捡起阿谁布袋子,蹲在地上……不知在做甚么。
“这个追溯起来就比较悠远了,古书上有说, 岭南之地本就是有吃人的也野人,也许是从岭南之地迁徙过来。
活动的溪水里游鱼未几,加上庄子上有水池,内里有好些的鱼,倒是不必在这里下水去捉。
本家之人在找到阿谁小孩以后,部落里的族长,发明小孩身上带的东西是内里人类的, 每隔多久就带着为数未几的族人换了处所,似是持续往深山老林里去了。
初阳说完,见元墨面露迷惑, 便转了语气,轻松而道,“好了,你也别多想了。是总之你现在和我们回家, 娘亲还老是念叨说你不回家呢。这里的事,你就别管了。”
如果之前家里穷,连连几年吃不上肉,如果捕获到一只野猪,只感受味道香喷喷的,说是野猪肉好吃。
不知过了多久,莫修冥动了下侧耳,听到远处有个极其空旷悠远的叫声,像极了人类收回的声音,却只是叫声,没有任何的话语。莫修冥的耳力灵敏,天生的本能,在他疗养身上伤的这段时候里,功力增加了三成,而他的耳力也变强了很多,周遭四周几里地以外的动静,他听的清清楚楚,如果再远的话,听的不逼真,却也能听的到
可初阳是吃着精米好肉长大的,天然是没法食下那野猪肉。
野猪身上的味道太重了,并没有圈养在家里的野猪好吃,加上野猪为了遁藏天敌,练就了一身好肌肉,肉柴,撕咬不动。
莫修冥会答复这个题目, 在前面走着的初阳却先说道:
许元墨点点头,“我晓得了,二姐。”
“莫不是发明了甚么事情?”
而那被莫修冥挡住的小孩子,像是不要命似的往莫修冥身上撞,莫修冥与她躲闪的不耐烦了,正想脱手杀了她。却见那小孩脸上挂了两行清泪……
……
却I见那小孩抓着布袋子敏捷的跑开了,一向往深山密林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