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现实里的大变活人(上)[第1页/共3页]

季莎莎和陈墨从小就是一个院里玩到大的,在她小的时候她们地点的小县城还不像现在那么冰冷,防盗门还没有呈现,同一个院落里的人很轻易玩到一起去,陈墨小的时候没少去季莎莎家里蹭饭,季莎莎也没少去陈墨家里玩耍;两小我的性子倒是截然分歧,陈墨从小就很暖和,到了高中时还会被邻院的地痞欺负,而季莎莎倒是脱缰的野马,在陈墨还背着书包的时候她就和男孩子一起打斗了,在陈墨考大学的时候她则退了学开端混社会,按摩店,剃头店,KTV,酒吧的事情她都做过,陈墨读大学的时候一个月糊口费只能勉强保持糊口,还是季莎莎经常布施的他,可贵的是十几年畴昔了,两小我还在一个都会里糊口,还能保持联络。

陈墨摸了摸本身的脸道:“办了一张健身卡,练得未几,不过看起来结果仿佛还不错”,

季莎莎笑了一笑,抓住他的手道:“我要买一个钉镯,先陪我去逛逛”,

死宅的号令:胭脂,我有整套风魔战衣套装了,风魔战衣微风魔战靴就不消分派给我了。

陈墨平时点个外卖都节制着很少超越二十块钱,对于豪侈品品牌连听都很少听,天然不会认得甚么Lanty牌钉镯,直被连续串的字母说的晕晕乎乎。

季莎莎吃吃一笑,转头问道:“这枚钉镯甚么价?”,

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女孩子蹲在地上一脸的焦心之色。

死宅的号令:88

看到陈墨的时候季莎莎先是一怔,然后歪着头猎奇地打量着他。

陈墨买了两杯星巴克后就被季莎莎拽着左逛右逛,逛逛停停,一刻钟掉队了一家金饰店,导购的小妹看着打扮精美的季莎莎和穿戴老土的陈墨,眼中嘲弄的神采一闪而过,这年初,逛金饰店的女生挽着的不是富二代也是青年才俊,像陈墨这类一身地摊货进金饰店的当真未几,看他身边的女孩子长得也不错,前提也不错的模样,如何就甘心插在一堆牛粪上呢?

两人走上前去,见是一个白叟倒在了阛阓里,胸口起伏,双眼翻白,身子抽搐,口吐白沫,眼看着就要不可了。

陈墨摸了摸脸道:“我脸上长东西了吗?”,

北地广场间隔陈墨的小出租屋不远,地铁只要半个小时的路程,在魔都这个间隔算是很近了。

陈墨住的是郊区,北地广场是离他比来的一个贸易区,每到周末时这里都有很多行人。

“现在看起来有点像斯文禽兽的模样了”,

说着拉着他进了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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