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我好喜好啊!它归我了,谁也不能抢!”
吴岁晚放手,沈长戈顺利牵到马,交给三宝。
而矮一头的小马驹可就不得了,通体纯黑,油光铮亮,只要脑门上有一撮红毛,像是深渊里燃烧的火焰。
他说:五百文钱不能少。
对哦!就在见到小马驹之前,她是追着一个少年跑的。
高一头的大马和那匹枣红马的形状类似,只是不像那一匹色彩纯粹,它的四个蹄子和脑门上都有白毛。
别看他做的小买卖,倒是个走南闯北,常与各色人打交道,真真见过世面的人精,一眼就瞧出他们两个不是东元本地人。
如果卖给技术人,加工一番,代价也是一番。
“岁晚喜好,我们都买了。”
只是……这男人该不会为了脸面,在外强装好夫君,回家关门亮拳头,打女人出气吧!
吴岁晚胖胖的,力量也大,拽着沈长戈乱闯。
“好了,岁晚,把马交给三宝,让他派人先带回家去……”
沈长戈捻起绢花,簪在吴岁晚的左鬓边。又拿过珠钗,戴在她的脑后。
吴岁早晨前谨慎翼翼摸它的脑袋,扯它的耳朵,又渐渐搂住了它的脖子。
本来他还对女人充满怜悯,又因着本日赚了很多。想着男人如果舍不得银钱,他就送女人一只十文钱的绢花。异国街头相遇也算缘分,做做善事也无不成。
“我方才和马场主探听了,那少年的家就在黑云城。他娘亲是个屠户,在东边菜市卖猪肉,我们去那边寻他就好!”
他家岁晚才是表里不一呢!初初见面,往人前一站,她就是一个温馨本分,诚恳巴交的良家妇女。
经沈长戈一提示,吴岁晚石头样的脑瓜子,微微活动了一下。
吴岁晚还在愣神,沈长戈从腰间摸出一块碎银子,扔给了货郎,豪气道:“不消找了。”
男人殷勤热络,女人疏离冷酷,落在其别人眼中,就是小两口闹了别扭。
“呵呵……”
沈长戈打量几眼,把绢花摘掉,放入吴岁晚手中,又捡起一只嫣红串白珠的钗环比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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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郎一愣,听话音咋这么别扭呢?
更何况黑云城连一座像样的高楼都没有,各处牛屎羊粪,和杨家村差未几,实在称不上繁华。对于见惯了好东西的吴岁晚来讲,没有一丁点的吸引力。
货郎捧着银子,呆望着伉俪俩的背影,开端了自我思疑。莫非这么多年的贩子白混,是他看走眼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