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6章:因可势,求易道[第1页/共5页]

只听得王振道:“苏绰以反治反看似是最有权势的帝王之术,实则不然,帝王家的任何聪明无不带着独占的好处与好处,反与不反,实在并非取决于官员,而是取决于皇上,取决江山的好处,如果赃官太多,必定会威胁到朝廷的好处,百姓的好处,这时候皇上就要脱手,但如何脱手,一定就是苏绰所说的杀赃官了,本朝太祖所杀赃官数量古往今来可算是第一人,可赃官还不是在贪,可见光靠杀是不可的,得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体例,而这体例则以好处为准了,说到底帝王之术就是好处上的博弈,皇上如果墨守城规,一次两次或许能获得不错的结果,可耐久以往就难以获得结果了,这就比北周,宇文泰的时候苏绰的话儿或许还用,可到了他儿子,他孙子就一定了,堂堂一朝二十年而亡,这本身说了然统统,以是奴婢以为,所谓的帝王之术一定就是苏绰的以反治反,而是一种好处的博弈,古往今来莫不如此。只是在手腕上,有人用的以反治反,有的用以仁为本,但统统的这统统背后不过是天下为我所用了,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所谓‘术’,即人主把持臣下的诡计,那些声色不露而辩白忠奸,奖惩莫测而切中究竟的奇谋。其二重“法”,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他的特别政略是以酷刑厚赏来推行法律,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所谓势便是威权。这是先秦法家的手腕,对于一个君主来讲,只要能够矫捷应用法、势、术,这三大抵素,便能够劳心而不劳力,治人而不治于人,成为国度最高权力的具有者和应用者,如许的君主就是“明君“。古往今来,凡是明君莫不是具有至高权力的权力,操纵其声望,缔造完整健全的法律轨制,同时把握一整套把握臣民的操纵技能,从而能够轻松地达到“智虑不消而国治“的结果。皇上高高在上,不受干挠地利用统治权,依法行事,不秉公交;像鬼一样,幽冥不测,像天一样宰制统统,这是术的妙用;他还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节制着人们的生杀予夺,这是势的感化,此三者缺一不成,皆帝王之具。”

其二,这跟周宪王朱有炖有必然的干系。周宪王朱有炖是太祖第五子朱橚之子,死于正统四年,死时没有孩子。他死之前,上秦折表示身后务从俭省,以省民力,故明英宗特命“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幼年有父母者遣归“。谁料未等圣旨传到,王妃巩氏和施氏等6夫人已经同日自经殉身。英宗无法,只能表扬她们的“贞烈”、“贞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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