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高顺斩将[第1页/共3页]

弥加望着高顺,本身呼喊多时,高顺就在面前,但是却一向没有透漏身份,这不是较着戏耍本身吗?弥加顿时大怒,挥刀便向高顺攻杀畴昔。

弥加其人,三四十摆布年纪。早在檀石槐当大单于的时候,弥加便跟从檀石槐南征北战。此人有勇力,每战必为前锋,鲜卑人将其称为大鲜卑三大妙手之一。

鲜卑是个游牧民族,是由许很多多的小部落构成大部落,大部落构成大联盟的情势。数百千落有小帅为首级,万落以上各立渠帅,渠帅以上又立大人,三部大人之上便是鲜卑大单于了。

深思间,高顺枪已杀到,弥加左手挡住枪势,右手挥刀便要向高顺腰间砍去。却不料高顺早有防备,一个扭身便轻松躲过。

这大抵是草原民族的特性,靠的并不是技能,而是马术和力量。

高顺则不然,再与弥加的对攻当中,同时也在悄悄察看敌手。说实话,在高顺看来弥加确切不失为一员勇将,可惜的是他所依侍的更多的是游牧民族天生的骑术。

二人来回十数合,高顺已经完整摸清楚了弥加的套路。弥加固然力量很足,马术高深,但是实际上刀法贫乏窜改,反几次复不过那么些招式。

对于高顺如许的人来讲,马战长兵器的弊端,他已经能够应用谙练的技能躲避。而其好处则成了对于弥加的上风。

弥加这套对于大漠仇敌还行,但是对于中原王朝的勇将,恐怕就不那么好使了!固然高顺的长枪在顿时比不了短刀矫捷。但是毕竟一寸长一寸强。

李儒给了和连一个下来的台阶,又胜利的劝止了和连窜改行军线路的设法。因而统统又回归到了李儒的料想当中。

高顺听了,嘿嘿一笑,看来本身也算是威名远扬啊!连这个鲜卑蛮夫都晓得。因而上前说道:“我就是高顺!你既然要找我较量,那就不晓得你有没有这个本领了!”

晓得了对方的气力,高顺也谨慎起来。双手握紧狼牙破风枪,便向弥加杀去。

“我乃大单于麾下东部帅弥加!快叫高顺出来受死!”

这弥加分歧于普通鲜卑人,浅显鲜卑兵士利用的都是单刀或者弓箭,而这弥加倒是使的双刀。每次冲阵,都是摆布开弓,所伤颇多。

可悲弥加称雄大漠,然终不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井底之蛙多作狂犬吠日之状,无谋之徒妄逞匹夫之勇!一朝身故,人头落地,已无再悔之时。

“传闻他是刘征小儿的前锋将,所带的人马叫甚么陷阵营?我看是不过徒有浮名罢了!”弥加一脸傲气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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