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论做媳妇,她更适合[第1页/共3页]

有一句俗话: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很普通,不是哀痛的,辣的。

“普通,大多数女人都不喜好比本身小的男人,毕竟男人的内心春秋都比较小,如果实际春秋再小一些,女人更不能接管了。”林密斯不紧不慢地帮儿子阐发着,儿子的豪情受挫,她也不担忧。

穆景逸向来没有带女孩子回家过,顾家那孩子倒是偶逛逛动,但是跟穆家也不亲厚。

“不一样。”穆景逸持续阐发,“我总感觉大哥看苏轻音的眼神有点那甚么。”

穆景逸摸索出了林密斯的底线,略微放心了一些,但是听到她的阐发后又更加难过了。

“……”林密斯拍了小儿子的脑袋一下,“胡说甚么呢?没大没小。”

穆封衍这些年根基都在军队,在家的时候屈指可数,林密斯必定舍不得大哥进入厨房这类处所,以是切洋葱的重担一向都是他担负着。

不过论起做媳妇,做老婆,还是苏家那丫头合适。

“甚么小迷妹?”林密斯拍了瞥一眼儿子,“我如何不晓得?”

“嗯。”穆景逸点头,“她能够只把我当作一个要糖吃的小孩子。”

她不想逼迫本身的儿子堕入不幸的婚姻,他一起走来已经够辛苦,够压抑本身了,林密斯更但愿有一个他喜好的女人陪在他的身边,如许今后日子才不会那么艰苦。

“不是就好。”林密斯批示着他,“把洋葱剥了,再切好。”

林密斯感觉惊奇,又感觉普通,步入社会的女人看工具不止看脸,会考虑更多的身分。

“如果真有缘,这些都是能够降服的,如果无缘,错过了另有更好的。”林密斯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别想太多,你还年青,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总得经历些甚么才会变得成熟起来。”

一个成熟的女人看男人,她更情愿看到男人身上的野心和进取心,另有潜力,以及各种百般的实际前提。

穆景逸听话地洗好了手去切洋葱,“妈,阿谁女人不喜好我。”

“前次不是来过我们家吗?”穆景逸一想到苏轻音,就感觉挺好玩的,“个子很高的阿谁,看上客年龄很小,跟咱大哥在一起……啧啧……”

顾家的阿谁女孩子,另有苏家的丫头。

“你说苏家那丫头?”林密斯明知故问。

从权势挑选的角度来讲,顾家那孩子倒是最穆封衍身边最大的助力,顾家的干系网挪到穆家会让穆家如虎添翼。

来过穆家的女孩子未几,也就那么一两个。

林密斯喜好吃洋葱,但是特别讨厌切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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