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的两个玩伴明显对此见怪不怪,在听到能够吃上烤肉以后,非论是提布还是爱莎的脸上都暴露了明丽且高兴的笑容――固然女孩子老是不免的对毛茸茸的敬爱植物生起怜悯之心,但是在一个只要过节才有机遇吃肉的贫困小村落里,面对肉食的口腹之欲早就压过那些多余的“善心美意”了。
但是在亲手扼杀过一只生命以后,感遭到某种“另类愉悦”的小凯恩却在转眼之间便不在满足于“浅显的欢愉”了。
“那边……兔子再那边,我……我不敢畴昔,我怕它咬我…………”
提布抓到的是一只长耳灰兔子,固然他这个农家孩子只是用藤条制作了一个非常简朴的环扣圈套放在了他偶尔发明的小植物行进线路上,但是或许是因为兔子这类生物真的比较笨吧,简朴的圈套很轻松就捆住了一只野兔的后腿,现在这个冒死挣扎的小家伙再也没体例逃窜了。
但是在这一刻、在“第一次”杀死了一只兔子时,瞳孔敏捷放大的小凯恩却出世了一种“新的天下在本身面前缓缓敞开”的奇妙感受。
想必对于任何一个正凡人或者“普通生物”来讲,能够和天真天真的幼年玩伴一起享用一只小兔子的甘旨都是非常幸运的事情吧,大师一起烧烤食品、一起咀嚼食品、一起歌颂食品,合作与分享的愉悦理应成为孩子们童年里最难以忘怀的感受。
这是爱莎的声音,也是金发小男孩非常熟谙的声音,究竟上还没比及贰内心深处在缓缓爬动的动机有所成型,来自小火伴的美意便突然打断了年幼凯恩的发楞。
“哈,我们来把这只兔子烧烤吃掉吧!我们来弄一些树枝扑灭篝火,然后再用木棍把它串起来”。
究竟上只是利用异化着怜悯与食欲的目光恋恋不舍的看了灰兔子一眼,对小凯恩点了点头的女孩便紧跟正在大声喝彩的提布一起跑向了中间的灌木丛。
就在这一时候,高兴浅笑的爱莎还在把一支削尖的木棍递到他的手中呢。
“嘎吱”。
歪头想一想,他可不记得在本身六岁之前的糊口中有过殛毙任何植物的记录啊,毕竟具有着“比撒达斯”姓氏的男孩再如何说也是一个贵族,宰杀牲口这类“肮脏行动”如何也不成能需求一个贵族小孩脱手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