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朝向门外看去,就在街道劈面,一座庞大的夜店王国就坐落在那里。
“多谢了司机大哥。”
但一遐想到诸葛凌在血煞堂排名第四的身份,也确切是不像戴假货的人。
坦白说就像是大绿棒子瓶底,打磨出来的那种工艺品,归正挺精美,但也挺便宜的。
就这谁不含混啊,巴不得从速跟上去,纵情地揭示本身的钞才气,俘获她们的芳心。
这可真是有些丢人丢大了,绿玛瑙听过但林轩没见过,看了看诸葛凌的那枚手环。
“司机大哥,很抱愧,这个你就当记念品留着吧,或者你拿去卖掉也能赚点。”
大哥表示二人直接下车就好,林轩倒是心想这钱必须得给才行,干脆直接将诸葛凌的手环递给了司机大哥。
司机底子没在乎,顺手接过就塞进了一旁副驾驶的手扣内里。
“不过可惜啊,最后没跑成,差点没被那店老板打死。”
不由内心唏嘘道:“好家伙,这小子穿的仿佛都将近饭了,比我还能吹。”
有的人,人傻钱多,就恰好喜好为此东西买单,然后在道貌岸然的按一个潮流的名头。
三十万五十万的,真能吹牛逼啊,这破玩意能卖这么多钱,还坐出租车来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