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均在当年邹华案开庭前三个月。”
就算说不清200万的来源,也总比认定是纳贿来得好。
辛家畅就是吃死了潘葛丕、韦发、汪卫仁这三个不会揭露他。
怪不到我一个报警的人的身上。
到时候纪委问起来,也不晓得要如何说清楚这200万的来源啊。
“辛家畅向开辟商转账200万元与潘葛丕无关,转账流水中也没有备注是采办该套房产所用。”
海刚峰法官看向被告席问:“被告是否有被告人辛家畅、潘葛丕、韦发、汪卫仁等人贿赂纳贿的证据?”
“我们只是报了一个警罢了,警-方立不备案又不是我们说了算。”
这……白潇如何晓得,他去哪儿搞来的条约和流水?
好家伙!
辛家畅的状师轻松专业的一下就辩驳了白潇提出的证据以及其证明目标。
“有!”白潇回。
确切说不畴昔,就算在这个案子上混畴昔了。
关于同意让邹华写索赔申请,前面又报案说邹华欺诈讹诈的这个题目。
海刚峰法官也非常不测。
辛家畅那边倒是抛洁净了。
辛家畅回:“当然不失实,本人向来不做违法犯法的事情!”
辛家畅说着说着说爽了,表达欲上来了,持续说:“现在邹华说他无罪反过来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