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司徒卿也不晓得为甚么……段云杀不了他。

“顾蜜斯,请您必然要信赖殿下,他对您的爱,超出了他本身的存亡,殿下曾经为您做的统统,您都是能感遭到的不是吗?那又如何能够是假的!”

司徒卿永久记得殿下的拯救之恩,现在想来,恰是因为他身材里有殿下血液的原因,以是又才得以保下一命,才气来给殿下作证,还殿下一个明净。

顾朝昔捏了捏拳头,身边,墨重莲却用他的大手握住了她,“昔儿,我就晓得,我必然不会做任何伤害你的事的。”

当年他对顾朝昔有多好,今后只会更加的对她好。

顾朝昔垂着眸,一时候说不出话来。

在魔族,任何人都没法对魔王大人动手,这是来自血脉的压抑。

最后,两人在烈火国的日子举步维艰,每日都要去斗兽场,成为各种凶禽猛兽的扑杀的工具,在斗兽场上搏命冒死。

顾朝昔听着他说着一桩桩一件件的事,仿佛是有画面在脑海中回放一样,当年墨重莲对她如何,她天然是比任何人还清楚的。

有一次他被一只凶兽给咬成了重伤,失掉了身材大半的血,是殿下用本身的血灌进了他的身材,他才得以活过来,在那以后,修为更是突飞大进。

说到这儿的时候,司徒卿感觉如果本身是个女人,怕是颠颠儿的就希冀着嫁给殿下了。

听此,段云也才恍然,难怪他一向没法杀了司徒卿……倒是有这么个事,他一向不晓得。

正此时,却听段云笑了起来,“呵呵呵呵呵……”

司徒卿这才恍然大悟……当年殿下作为质子,被送到烈火国的时候,他作为三皇子伴读,一起去了烈火国。

司徒卿的身材里有了魔王的血,天然也遭到了血脉压抑的庇护,以是才幸免于难。

也恰是因为爱上了他,以是才在‘他’叛变之时,仿佛疯魔。

“因为他身材里有本王的血。”随后,才听墨重莲说道,他固然不记得当年的事,却闻得见司徒卿身上的味道。

他那只手上,郝然另有一块掉了肉的伤疤,恰是顾朝昔当初咬的,现在显得如此夺目。

以是她也将心痴付给他,愿与他相守一世。

可恰好这小我固执的很,任由如何折磨,仿佛都没法将他击垮,他现在被培植的皮包骨头,仿佛只剩了最后一口气,可恰好就是不肯死。

乃至都没法用魔气去腐蚀他,无法之下,他只好将司徒卿关了起来,这么多年来对他停止精力和精神上的两重折磨,就想让他在折磨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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