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明坤竟然闪现着幸运的笑容:“穿过万毒丛林,我被毒蛇咬了,也看要死了,或许命不该绝,被一群猎人救回了村寨。照顾我的女人叫红英,是个很美的女人。日久生情,我们相爱了,但是寨长不答应我们在一起,除非我发誓成为村寨的人。我深爱红英,毫不踌躇的接管了这个前提,寨长当晚停止了非常古怪的典礼,满身爬满虫子的老婆婆捧着坛子,从内里抓脱手指长的虫子,让我吞下去。”
一年后,红英为明坤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取名“曼童”。爱情和初为人父的高兴,让他健忘了曾经的阿赞身份,放心住在村寨里,平平平淡的度过平生。直到有一天,男人们打猎返来,却看到女人和孩子被圈在猪圈里,几十个明朝兵士举着弓箭,只等军官命令!
合法贰内心七上八下盘算主张毁掉这本书,俄然感到心头一阵剧痛,仿佛有甚么东西要从心脏内里钻出来。他仓猝取出随身带的竹筒,倒出一颗配制的药丸服下。半晌以后,“哇”的吐出了老婆婆下的情蛊!看着呕吐物中已经僵死的虫子,他叫了声“红英”,冲出帐篷,杀死了看管兵士,往村寨跑去!
“情蛊”分雌雄两条,只要至死不渝的爱侣才气够接受住情蛊的磨练。有一方变心,两人都会被蛊虫钻心而死。如果此中一人死了,那么别的一人也会立即死去。被下了情蛊的爱侣,平生双生双依,存亡同命。
军官提出要求,寨长必须派一个精通蛊术的人跟从军队下南洋。至于启事,军官并没有说。寨里的人面面相觑,精通蛊术的草鬼婆年火线才归天,全部村寨并没有选出合适的“蛊女”担当蛊术,也就是说,蛊术失传了。
这是一种比死还要残暴的复仇!
怪婴摁住察昆脖颈,察昆发明身材不能动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怪婴黏糊糊的舌头舔着下巴。
到了虎帐,军官筹办了上好的酒菜接待。酒过三巡,军官醉醺醺的奉告他,此次下南洋负担着奥秘的任务,要去暹罗寻觅……说到这里,军官发觉讲错,再没多说,叮咛兵士看管住明坤,回了帐篷睡觉。明坤内心一惊,一年来,他学会了书里的全数蛊术,各种残暴的体例让他明白了师父当年为甚么要毁掉这本书,更让他为当年贪婪蛊书的内容杀死师父而悔怨。明朝军队要去他的故里暹罗,莫非也是为了这本书?
麦卡讲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啊”了一声!
广西十万大山里居住着很多至今不为人知的部族,他们行迹隐蔽,完整不与外界打仗。据传这些部族把握着一种奇特的力量,至因而甚么力量,却没有人能说清楚。我模糊感觉有很多内涵的线串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