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远处传来一阵沙沙的响动,老爷子的眼睛里满是暴戾之色,向身后摆了摆手,陆渐红跟着他的手看畴昔,我操,好一个大师伙,跟重机枪一样,怪不得老爷子有恃无恐。
老爷子的枪法很准,手起枪落,一只兔子已经倒在枪口下。不过令陆渐红佩服的倒不是他的枪法,而是他的风采。
只是时候过得太快,陆渐红本不想分开家,但是他承诺了老爷子去陪他打猎的事,人重信诺,何况关于景珊的调离实施有需求跟老爷子提一提,万一龙翔天的操纵不是太完美,老爷子也美意中稀有。
陆渐红纯粹是凑热烈的,自从那一枪把泥土翻了新以后,连枪弹都没装,当作烧火棍扛在肩膀上看热烈。
陆渐红冷静地跟在前面,大开眼界的同时,不由在想,老爷子的手中不晓得有多少条性命呢。
那野猪很落拓的模样,就像是在漫步,但是刚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仿佛嗅到了伤害。
颠末六个多小时的飞速行驶,陆渐红终究到达了都城,跟老爷子联络时,老爷子让他直接去西郊林场。
“跟着我,谨慎点。”老爷子悄悄地说了一句。
“渐红,到了。”老爷子手中提起把枪,气势与平常大不不异,自有一股傲视天下的风采。
老牛般地陪了安然一晚,把之前欠下的功课全数补上,睡下的时候,陆渐红大感吃不消,之前一夜七次郎的英姿已如昙花一现,现在他才晓得,艳福一定真是福。幸亏高兰现在大着肚子,不敢有甚么行动,不然,三女非把他吞得毛都不剩一根。
陆渐红笑着接过安然手中的行李,道:“上车吧。”
小高回过甚,向老爷子看了一眼,互换了一个眼色,然后做了个手势,世人呈扇形散开。
“必须的。”陆渐红笑着向安中信伸出了手,道,“安董,欢迎。”
远远看去,这家伙块头不小,是一只成年野猪,看它浑身滚圆的模样,起码得有四五百斤。
见他拿枪的糟糕姿式,就晓得是门外汉,小高很耐烦地教陆渐红如何利用,利用起来很简朴,不过真正开仗的时候,陆渐红的处第一次便献给了一堆树叶,惹得老爷子点头鄙夷。
陆渐红的心跳在加快,明天经历了太多的第一次,打枪、打猎,都是头一回,现在又多了一样,他还真没有见一头活生生的野猪。
这时小高已经递上来一枝枪,看模样像是猎枪,陆渐红对这个不懂,说实话,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真家伙,握在手里沉甸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