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更喜欢你送的红玫瑰[第1页/共3页]

手机俄然震惊。

女员工们已经将近疯了――

苏然压根没听到那些人厥后讲了些甚么,她只晓得:

“然然,小混蛋去B市了!”林娜己说得很慌。

“别说给我十三份礼品,只要给我此中一个,我铁定嫁给他!”

听到她的声音,员工们齐刷刷转头,看着她。

只不过一个礼拜,一百六十八个小时罢了,苏然却感觉弥补了十几年的遗憾。

两人出了办公室,到了公司的欢迎区,那边早已挤了一堆员工。

当他们想着如何凑齐屋子首付的时候,苏总已经左手戴着几百万的密斯腕表,右手拎着几十万的密斯名包了,这就是吊丝和富人的辨别!

嘟——

“苏总,三分钟前放工了!”萌妹子拽拽苏然的衣袖。

……

公然,放工不回家就是一个弊端的挑选!

他一步步走到苏然前,将红玫瑰塞到了她怀里,“红玫瑰才合适你。”

男员工们已经不想说话了,别说拿出了这十三样礼品,让他们拿出来一个都困难。

员工们嘿嘿一笑,不说话,只是让开了一条门路。

苏然拿起手机,笑道:“宝贝儿,你一个多礼拜都没找我了!”

“我竟然见到了偶像剧中才气看到的情节!”

“谁跟你开打趣了?如何我爸妈不信我,不让我出去,你也不信我啊?”林娜己将近急死了!

“你送的东西,我都喜好。”

两人还去了陆地馆、科技馆、博物馆、植物园和统统十六岁到二十八岁会去的处所。

南亓哲眉头一皱,俊脸上写着大大的不满。为甚么喊他南亓哲,叫林娜己宝贝儿?!

嘟——

两人去了鬼屋,出来时,南亓哲把扮成鬼吓到苏然的事情职员打了一顿,出来时,苏然把南亓哲的衬衫扯成了露肩装。

她抬头看着他,笑得光辉,脸庞比玫瑰更刺眼。

固然他很聪明,比同龄人都早熟,但是碰到歹人,他一个小孩子如何逃脱?

“我还没说完,你着甚么急?”苏然将红玫瑰藏到了身后,一字一句咬得极重,“我固然喜好白玫瑰,可我更喜好你送的红玫瑰。”

……

接下来一个礼拜,南亓哲带着苏然去游乐场,两人玩了扭转木马、碰碰车,还在苏然激烈要求下坐了跳楼机,成果她吐得昏入夜地。

第一百二十四章 更喜好你送的红玫瑰

她喜好白玫瑰,但只要热忱张扬斑斓的红玫瑰才气配上她。

“小混蛋明天给我发了微信,说他要去B市,他还拍了好多路上的风景照给我看。从照片上来看,他应当坐得火车,算算时候,他应当已经到B市了!”林娜己一口气说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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