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弗雷德原是一名画家,青年期间其作品几次获奖,厥后不思进取,再也没有新作问世,甘心受聘于纽约画廊做了一名浅显教员。那次获得国际大奖以后,《血牡丹》就成了他的最大本钱,弗雷德本人也是以红及全部纽约城。数年以后,弗雷德跨入纽约巨富行列,不但开了十几家画廊连锁店,还具有三栋初级别墅,养了情妇。而在他常怜悯妇居住的那栋别墅里,就吊挂着那幅曾获得国际大奖的《血牡丹》……

“教员,我只要求您还给我。”

这个乞丐就是布朗!

几天后,布朗来到那哈雷酒吧。弗雷德还是还是蓄着满脸的络腮胡子,只是比之前多了几分对劲与欣喜。酒喝到深处,他却只字不提那幅画。布朗压抑心中满腔肝火,说:“教员,您还我那幅画吧?”

“甚么前提?”

“对,那但是我沥血之作啊……”

一百多年畴昔,纽约一家画廊里至今收藏着两幅一模一样的“牡丹”画,一幅叫《血牡丹》,另一幅被人们称为《杀人画》。

但是,就在布朗坐出租车去病院的途中,出租车遭劫,布朗被劫匪打得头破血流,怀中的画也被抢走……

世人一见,不由咂舌赞叹,络腮胡子更是惊呆了,连宣称好!

弗雷德并不在乎他的要求,慢悠悠地说:“不就是一幅画吗?你再作一幅不就得了!”

但是,当布朗看到相干报导后,脑筋“轰”的一炸,差点气得昏死,《血牡丹》的作者竟是“弗雷德”而不是“布朗”。布朗从速打电话找弗雷德,弗雷德解释说:“在国际性画赛中,像你知名之辈的作品底子不成能获奖,乃至还不能入围,可我又惊骇《血牡丹》无出头之日,以是,便将你的名字抹去,不过,奖金嘛,我一分钱不要,全归你统统……”

“你是说那幅《血牡丹》?”弗雷德装聋作哑起来。

布朗是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小镇上的浅显工人。他自小就酷好作画,特别善于画牡丹。每逢休假日,布朗便自个儿来到小镇一角支起画摊,为路人和观光旅游者现场作画,以挣些钱补助家用。

“剁掉你的右手!”说着,“哐当”扔出一把利刃。

“不,那是一幅很特别的画,恐怕我此生此世再也没法作出了。”

布朗有些迷惑,顿了顿问道:“先生,您是――”

颠末两个多月的医治,布朗总算保住一命。他做梦也未曾想到,那幅倾慕之作给他带来的竟是杀身之祸!说不定真正的灾害还在前面,因而布朗决定分开这个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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