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乞丐的刘小锋,本来就食不充饥,长得非常肥胖,就剩一副皮包骨了,那里是赵二狗的敌手,一个月的时候,赵二狗每天跟山里的畜牲争东西吃,战役力非常强大。

两人的豪情,突飞大进,择日而婚。

“汪汪汪!”操你妈逼,老子非不咬死你这蠢货!赵二狗狂吠,双腿又扑了上去,连咬带啃。

变成狗,公然不太好行动!被一些狗估客追着打不说,另有一群野狗撵着跑,要不是赵二狗机灵,没准就成了餐桌上的狗肉火锅。

刘小锋从地上爬了起来,浑身伤痕,却保持着根基的礼节,朝女人敬道:“多谢蜜斯拯救之恩。”

我草,老子变成狗?甚么个环境!

变成了狗,你敢信?

以后,赵二狗下了山,寻着人类的气味,进了城。他已经感到到刘小锋的存在。

“敢问女人芳名,今后再见,必当酬谢。”刘小锋道。

“小女姓奈,单名一个石字。”女人回敬道。刘小锋蓦地一愣,奈石?内心微微讶异,竟有女子取这类名字,实乃少见。

赵二狗瞥见刘小锋时,那大族蜜斯也在身边。中间并没有甚么仆人保护之类的人物。因为是在闹市,以是赵二狗并没有脱手,两人一起游乐,出了城,到了山林田野。

最后,赵二狗还是找到了刘小锋,因为精血之间的联络,以是他一眼就认出这个家伙,这货混得不如何样,是一个落魄的墨客,数次名落孙山以后,成了沦落街头的乞丐,正躺在墙角,双目无神,嘴里还念叨着狗屁诗句。

刘小锋跪地告饶了:“狗兄,你我远日无冤,克日无仇,你为何如此对我?”

这个期间,位于当代,也不晓得甚么期间,人类正处于男耕女织的封建社会。

“快走!”刘小锋大惊,拉着大族蜜斯便后跑,一群人挥动动手里大刀,紧追厥后。

赵二狗痛嚎一声,见势不对,赶快突入人群,如果再多留一秒,他定然被这女人,活活砍死!

要不是你这王八犊子,老子会投胎变狗?

山林处,现在,一群五大三粗的大汉俄然冲了出来,手里持刀,将两人围住。为首的大汉,是一个刀疤脸,他冷冷的道:“张家蜜斯,你父亲当年为了几两税金打死我父母,明天我就让你偿债!”

我勒个去了,这是甚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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