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三个男人一台戏[第1页/共4页]

“但不说你被他揍得足足一礼拜都没吃下饭吗?”

琴吹夜惊诧了,纠结了好久才闷闷道:“暮年,你不是在美国输给过他吗?”

乃至,能够把班德拉斯捧出来,让胡夏和锋殇感觉这家伙非常了不起,强的足以干掉NO6苍狼还伤到NO2血狐,强的足以影响这一战的走向,以是锋殇才会自发得赢定了,立即策动总攻,以是胡夏才感觉本身费事大了,非常手忙脚乱了一把。

这个‘葬身之地’必须相对隐蔽,因为我毫不能在死时被太多人看到,不然很轻易暴露马脚,也必须选个炸掉都在所不吝的烧毁场合,因为我本来的打算是找小我同归于尽的,一把火烧掉,或是一颗炸弹骸骨无存,当然那样伤害性就比较高了。

地点找好了,人选呢?毕竟我不成能死的太莫名其妙,必须有个妙手要么干掉我,要么就陪着我一起死,并且这小我选毫不能是胡夏或是锋殇,因为这俩货太夺目,一眼就能看出某些演戏的成分。

我掉下去了,落下的方位和地点是早就估计好的,黎军第一时候就早早的鄙人面等着了,他在第十层。

最后,再来讲说班德拉斯这小我,黎军为何一看到他就立即认定了?立即打了电话给我和血狐窜改打算?因为……咳咳,班德拉斯这货实在挺奇葩的。

“我说,那小子真的死了吗?班德拉斯真的那么强?那我们今晚是不是要躲着他走?”我死以后,琴吹夜曾问过这句话。

答案在我的西装里,武汉很热的,我却还是穿了套西装,为甚么?因为那套西装的夹层里尽是各种构造,各种金属鳞片,各种钢甲,实在我今晚对抗班德拉斯并没有留手,我是……真的打不过他啊,那身衣服太重了。

由此,整场戏完整搞定,班德拉斯一看到那尸身就至心觉得我死了,他乃至连思疑都没有,因为他看到那一枪轰中了我,也看到我掉下去了。

起首由血狐去找班德拉斯卖萌,假装不敌后逃脱,引班德拉斯来这栋烧毁贸易楼,这场戏是只要血狐才气演好的,因为实在太伤害了。

在明天来武汉之前,我就和黎军联络过,打算我能够想出来,但实际的应用还是太困难,没有黎军,今晚的统统都不成能实现,没有黎军,我即是孤身一人在武汉,想做任何事都没有人打共同,希冀那群小火伴?不成能的,他们不给我找费事就不错了。

究竟证明这么做真的很有效,没有简小敏的戏份,胡夏没那么轻易信赖,没有轩泷轩凛小萝莉,没有统统人的真哭真悲伤,锋殇派人出来调查我是否死掉时,也必然会看出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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