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血魔刀借给她?”花小骚也摇摆动手里的酒杯,微微抿了一口:“只怕借给她今后,就是有借无回了。”
我想起方才在船上的时候,花小骚的顺手一挥,血光就洒遍大地,等闲就斩了六七个道门男弟子,莫非……用的恰是血魔刀?
“你这神通,比剥皮换命术好啊。”我赞道。
“最后一次借命术失利了。”老头儿很安然的奉告我:“我用尽平生的修为,强行让其见效,但躯体已经渐渐朽迈,没法逆转的。”
花小骚摇了点头:“这个真没体例,金刚伏魔圈贴肉生骨,为佛家用无上佛咒所化,算是佛家的几大珍宝之一了。除非把你手脚剁掉,不然是斩不竭的。”
我:……!
“嘿嘿,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这货太狂了吧?
记得前次,在大雪山乡与他分别的时候,故乡伙就很难过,让我感觉有些不对劲。
我和花小骚又扯了一会儿后,我便分开了这船舱,出去找花满楼。
“故乡伙,不该该啊,你利用借命术,莫非还能够返老还童?我可记得左春雨说过,你之前很帅气的。”
左春雨那放在现在,也是徐娘半老,风味的很,故乡伙没点颜值,她能看上他?
我靠,这小羽士,才插手花小骚的阵营半小时,就开端思春了。
我一把就揪住老叫花的头发:“快说,你个故乡伙另有甚么东西瞒着我?”
“哦?”我不睬解:“既然你算到了,如何不去找她?”
花满楼叹了口气:“是的,我和他各为其主,差未几斗了一千年。”
“老叫花,你是不是快不可了?”我问。
我本来觉得,这类神通是写书人瞎掰的,没想到还真的存在。
“还说没有,你让我去跟苗寨左诗结婚,你就是用心的吧?”
将小女人打发走后,我很当真的奉告花满楼:“老叫花,我找到你女儿了。”
我有些猎奇:“智囊能够存活千年,那是靠着剥皮换命术那种自损式神通,才勉强活着,生不如死。你这一千年,又是如何活过来的?”
“借命?”
听他的语气,白骨夫人之以是把鬼玺交给他,还是惊骇他提着血魔刀杀上冰宫。
“来,借我看看!”我嘿嘿笑着:“看能不能削断我手上的这些破圈圈。”
老叫花感喟了一声:“天命难违,有些东西,那是那么轻易变动的。与天争斗,最后没一个好了局。”
还好,跟我说话的时候,他没有自称“孤王”,估计是感觉在我面前装逼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