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是个身娇体弱一推就倒,固然没小脚,还是因为刚开端裹脚的时候就疼到哭死畴昔好几次,家里才被迫没给缠脚的小康人家的蜜斯,父亲考中进士后在翰林院做了二十几年的编修, 母亲也是书香家世出身, 从小就被教诲得十指不沾阳春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算是最呆板的家庭里最本分的闺秀了。原主不但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另有一手好绣工, 长相更是万里挑一的精美。向来是父母亲的高傲。独一就是一个天足的“缺点”让老父亲感觉没有面子,以是议亲的时候,怕门当户对的人家笑话, 只好订给了本身的亲外甥,这外甥从小就跟着老翰林读书,也算知根知底, 再说婆婆就是本身的亲姑姑, 也不怕闺女嫁畴昔被嫌弃了。

“不消,不消,你才气吃多少东西,供得起供得起,你尽管住着好了,等过上个一两年,家里爹娘的气消了就好了。”这大哥的心也是大,还一两年,一点儿也没想想,孤傲寡女的,一住一两年,得传出个甚么名声。

“我现在无家可归了,只好先打搅单大哥一段时候,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白吃白住的,我会绣花儿,下回你再去镇里卖猎物的时候,帮我买点绣花的针线和布返来,我绣了花去卖,当饭钱。”青筝还是做出不幸兮兮的模样,毕竟原主一向哭哭涕涕的,总不能睡了一觉,醒来就变成女能人吧。

单大哥长得孔武有力,又因为长时候的军伍生涯,一身生人勿近的杀伐之气,一副恶人的长相。但是心肠也是真的好。青筝从原主的影象里看得清楚明白,此人可真没孤负了他的名字,真逼真切是个烂老心的善夫君,随便救下来的女人,就这么帮手,跑东跑西的,最后原主无家可归的时候,还收留到家里。要说觊觎原主的仙颜吧,仿佛也不是,人家一向都规端方矩的。

然后,青筝就这么住下了。

青筝感觉本身悟了, 晓得了做为要低调的事理, 比及在新天下里规复认识,领受过原主回想以后,仿佛更加的明白体系的意义了, 这是功德够用了,以是就要她以稳为主了吧?

在他家里待着的半个月,原主也发明了,他确切就是好人,山下他从小长大的乡亲们,仗着从小给过他几口饭吃,没让他饿死了,都要上山来占他几分便宜,不是今儿个这家来借点儿米,就是明儿个那家来借点儿面,如果哪天他打到了好猎物,卖上了好代价,那恨不得半个村庄的“亲戚”都要来哭哭穷,这家的儿子没鞋穿呢,那家的闺女没有嫁奁,你家的大叔伤了腿,他家的大娘病了没钱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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