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子二姐结婚的时候, 青筝到底没有去插手婚礼, 她的身份村庄里也有风声,都晓得她是善夫君从山里救出来的,说甚么的都有, 青筝就不去让人讲究了。并且,因为她一向住在善夫君的小板屋里,固然善夫君一向叫她妹子,但是村里的人已经根基上把她当作善夫君的媳妇儿看了,也因为她来了以后,再到山上打秋风的时候, 都被她怼了返来, 也就更加的看不上她。
“好。”
因为青筝管家,安排得好,善夫君又听话,让做甚么做甚么,打返来的猎物和采返来的药,都能卖上不错的代价,夏天气候热了肉不好卖的时候,还按着青筝说的从书上看来的方剂,把肉都给卤了,卖得更好。一来二去的,端庄存下了几百两银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青筝小小的动用了一点儿空间里的金银,很快就买下了一市场入口第三家的铺面,最黄金的位置。
返来以后,又清算了两天行李,最后,雇了一辆大马车,满满铛铛的也拉了一整车的东西,赶了三十多里路,才进了城,搬到了方才过手的新家。
“进城?为啥要进城啊?这里不好吗?”善夫君懵懵懂懂的看着青筝。
“这屋子可真好啊,这么大,这么标致,哥,姐,今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了吗?我也太好了。”小狗子一进院子,眼睛就不敷用了,一边儿帮着搬东西,一边儿感慨着,他连见都没见过这么好的屋子。比及看了青筝分给他的房间,就交来回回的摸完了床铺又摸房里的桌椅,连窗户都爱不释手的摸了一遍又一遍的,都走不动道儿了。
“行,等他返来我问问他。他必定乐意。算了,也别等他来了,一会儿吃完饭,我当消食儿了,下山去一趟吧,恰好也得问问他爹娘,他还小,也不能全听他自个儿的。”
“哥,我们进城吧?”青筝也不想一向窝在山沟沟里,好是好,可如果在山上隐居一辈子,那她不是白来这天下一回嘛,就算要低调,也该尽能够的做点任务的吧。就在用饭的时候,发起进城。
日子平安悄悄的过着,善夫君每天上山打猎采药,偶然候收成好,偶然候只能带返来一点儿东西,倒是向来不白手儿,他工夫好,这年初儿又不像后代那样有□□,野物到处都是,好打得很。
小狗子本身公然非常乐意跟着青筝两人进城,他爹娘当然也没定见,待传闻小狗子不但不白干,管吃管住还给人为,更是千恩万谢的,感觉占了善夫君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