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如许的失误题目,在病院里早就见怪不怪了,大夫和护士都不以为是甚么大事,只要对家眷解释一下,找个好点的来由,事情很轻易就含混畴昔了。
她不接管病院给出的解释,一口咬定这是病院的渎职和失误,如果病院给不了她一个公道的解释,她拼了命也要讨一个公道。
病院卖力人和她磨了整整一下午,因为有警方在场,病院也不想摊上一个欺负病人家眷的罪名,何况安宁当时还是一个身材衰弱的产妇,弱势到了顶点,更轻易引发别人的怜悯。
安宁单独一人带着孩子,确切很轻易被欺负,但是兔子逼急了也会咬人,特别是对于一个方才落空本身孩子的母亲来讲,精力状况并不稳定,事理也说不通,哪怕只是略微多一点刺激,都有能够形成致命的结果。
而患者的流失,对病院来讲更是致命的。
归正病人都已经死了,迟早是要火化的,家眷最哀思的也不该该是火化的详细时候,天然也犯不着为了这类小题目和病院方面扯皮。当然,那些用心想肇事的病人家眷除外。
没人情愿来看病了,病院还开个屁,不如趁早关门算了。
发明失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而事情职员之以是这么不走心,完整不把这类弄错尸体的庞大失误放在心上,恰好就是因为病院内部职员的办理混乱。
而这个结果,是病院方面承担不起。
火化事情已经完成,连骨灰罐都送回到了病院。
如果安宁要把事情闹大,病院方面绝对要支出不小的代价,身败名裂还是轻的,弄不好还会引发卫生部分的调查,结果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这个公道不是给她本身的,是她女儿的。
但是恰好,安宁的环境却与普通家眷不太一样……
她之以是那么气愤和没法接管,主如果因为她还没来得及见到本身女儿的最后一面。
病院领受骨灰的事情职员也是个粗神经,底子没想太多,就这么直接地把骨灰送到了安宁的病房,让她一睁眼就看到。
哪个抱病的患者会挑选去一家名声废弛的病院看病?又不是嫌本身命太长,或者吃饱了没事干。
因为对于一家任何病院来讲,杰出的名誉就是他们保存的根底,一旦染上臭名,那就是如何洗都洗不白。
本来,明蓝的尸体之以是会在没有安宁同意的环境下被提早送去殡仪馆,底子就不是像病院说的那样冠冕堂皇,而是病院里卖力办理这一块的事情职员渎职,弊端地把明蓝的编号与另一名归天孩子的尸体编号搞混了,导致那位家眷同意火化的孩子尸体没有送去殡仪馆,反倒把家眷没同意的明蓝当作是他送了畴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