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锅屋,翻开大灶台上烧热水的汤灌盖子,内里有石芸榴给她留的饭菜,沈喜梅谨慎翼翼的端出来,白米饭堆得满满的,上面铺着辣椒炒的豆角,沈喜梅见了顿时眉开眼笑,固然上辈子甚么好东西都吃过,但是八十年代初的乡村,能有纯白米饭吃,那是相称可贵的。
石家执意退亲加上朱茂华嘴里不干不净,一时村里都风言风语,流言流言逼得呆板保守的杨小红动了将沈喜梅嫁给朱茂华的心机,幸亏家里当家做主的爷爷喝止住了。
沈喜梅深吸口气,正筹办大快朵颐,一道阴阳怪气的声声响起:“我大嫂这做事也太寒伧人了,外嫁女回娘家,饭碗里都不见点白米饭,在家不干活的小丫头大中午在这吃干饭,说出去也不怕人笑话。”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一串的男孩,早些年,还没分炊时,饭桌之上永久如同蝗虫过境。
沈喜梅坐在那边一口米饭就着两根豆角,不慌不忙的吃着,沈喜乐像是要吃人的目光涓滴影响不到她:“不费事小姑帮手,我几天没吃饱呢,再来一碗也吃的下。”
为着这些事,孝敬贤惠的沈母第一次同家里大吵起来:都是沈家女儿,她的孩子都饿的前胸贴后背,小姑子却顿顿邃密粮,现在连喊了两年的名字都直接夺了,是不是当孩子已经饿死了?
但是沈喜梅却清楚的记得当年这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好工具石家是如何的凉薄无私。
哼,她这小姑,一年有三百天回娘家,蹭吃蹭喝!每次踩着饭点来,吃完放手就走,几十年如一日。
分歧于沈喜梅的纠结,沈新磊见小妹精力了,当是昨晚沈母叫魂起了感化,内心嘀咕了声,这封建科学本来还真管用!
这些年,别看沈家身强体壮的男人数量多,还个个是刻苦刻苦侍弄农户的妙手,但是沈家这糊口质量还是一如既往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无他,太能吃了!沈喜梅这一辈有十六个男孩,最大的是沈新华,二十三岁,已经娶妻生子了,最小的堂弟沈新龙才九岁。
沈喜梅抬开端,一脸无辜的说:“小姑,既然有身这么累,你做甚么每天辛苦的来回跑啊,在你本身家里躺着不很好吗?”
沈喜乐不敢置信的看着侄女,这丫头是真给摔傻了?之前可不是这本性子,莫非真像内里人所说的,目睹婚事板上钉钉,顿时暴露好吃懒做的本质?
实在沈喜乐这名字本来是她大姐的,直到现在,沈喜梅还记得当年沈母提及这事时的忿忿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