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小蟊贼[第3页/共4页]

珍妮弗一向是紧跟在雷拉格的身后,以是雷拉风格转了方向她也就随在厥后,看着雷拉格现在去往的方向,珍妮弗的脸上闪现出一丝迷惑来。这家伙,为甚么到了最后采纳买最有效的医治药剂?莫非他看了当时摊位上药剂还多,就觉得那不是供不该求的东西吗?

“快!抓贼啦!阿谁小蟊贼偷了我店的肉干!”

雷拉格这一剑直接插进了对方的腹部,并且剑身上还燃烧着湛蓝色的火焰,下如许的狠手,就算是狼人的体质,也会几乎要命吧?

一个小乞丐小毛贼,若说他住在狗窝内里,身上感染些流浪狗的气味倒也不为过,但是他身上的狼毛却透露了赋性。不止如此,实在细心阐发一下,抛开之前去过多数会的固有思惟,金戒镇如许小的处所,一个四肢健全的青年,想要找个小打杂的事情应当不是难事吧?如何会有找不到事情的小乞丐存在?

珍妮弗的速率天然是比不上狼人和雷拉格,因而她放弃了傻追,换路绕到了另一个位置,并且取出了本身背后的大枪,挽在右手腕上。

靠近灭亡的状况,使得狼人的特性被透露了出来,此时四周的人也都看出来了,这清楚是一头狼人,不会再感觉这一对儿小青年男女的做法有甚么不对了,狼人毕竟是一种怪物,哪怕它是由人窜改而成的,它还是是怪物。冒险猎人就是杀这些风险人类的怪物的,这么做天经地义,在浅显小老百姓眼里没有半分的不对。

珍妮弗的大枪方才抽完,闭着眼睛的狼人小子却俄然感到腹部一阵炽热剧痛,哀嚎狼叫了一声以后,便真的痛晕了畴昔。

不幸的小蟊贼,明显还在复苏着,却要假装完整感受不到腿部的狠恶痛麻,一点反应不能表示出来,清楚是痛得要死,却连咬一下牙都不敢做得较着。

雷拉格将银质长剑从狼人腹部抽出,因为火焰灼烧的原因,血管都被烧焦了,并没无形成大出血的征象。

雷拉格回过甚来,从身上摸出那把附魔过的匕首,趁着那小蟊贼刚从身边侧过,尚未跑远之际,一把将匕首朝着他投掷上去,在氛围中燃烧着红色火焰的匕首,精准地插到了小蟊贼的后背上面,他身上褴褛的麻布衣服已经被火焰扑灭,但是并没有使这个小蟊贼停下逃窜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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