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章 人鬼之辩!(第四更!)[第1页/共4页]

金心月很当真地听着,强忍住没有插嘴。

“但是在法庭上,他们的辩白状师却在无可回嘴的证据面前振振有词――是,他的当事人承认将这名小女人打得魂飞魄散,但是人不成能死两次,这个小女人早就死了,并且是很普通地病死,并不是被他的当事人害死,以是从技术上来讲,他的当事人并没有‘杀死’阿谁小女人,也就谈不上行刺罪了!”

李耀道:“如果这个壮汉曾经蒙受过严峻的疾病,身材99%的器官都衰竭了,不得不换上了金属、齿轮和宝贝构成的‘灵械义体’,只要大脑还是本来的大脑呢?”

“本来,只是简朴的刑事案件,但恰好处在两股思潮的狠恶碰撞中,最后就闹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变成了定义‘鬼’和‘人’的大激辩!”

“假定,该临界点为十五厘米。”

“你问到关头了,自从发明了‘人妖同源’的本相以后,我都一向在思考,究竟谁才是‘浅显人’。究竟甚么才是‘人’,究竟人和妖应当如何分,我又是为了甚么在战役?”

金心月皱眉道:“星耀联邦的法律,承认鬼修的人权,那就是将鬼也当作浅显人对待了,实际上来讲,还是应当庇护的。”

而是,两名修真者之间。划一的交换!

“四毫米呢?五毫米呢?”

金心月当然不晓得,李耀所谓“脑筋里的另一个本身”并不是修辞伎俩,是真的有“另一个李耀”的存在。

李耀目光炯炯:“如果连大脑都没有了呢?他已经死了,只留下了残魂,变成了鬼修。”

金心月点头:“对。”

金心月沉吟半晌:“换上灵械义体的浅显人,还是浅显人。”

她晓得,接下来的说话,属于对“大道”的摸索,大道之下,统统修真者都是划一的,即便师徒,也是一样。

“但也有人以为,鬼就是鬼,人鬼殊途,能答应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就不错了,还奢谈甚么人权?把鬼当作人,只会形成传统伦理看法和社会次序的大崩溃,是绝对行不通的。”

她屏息聆听师父对“大道”的了解。

李耀比划了一下,让金心月和他一样,盘膝而坐。

“十毫米,也就是一厘米呢?”

“是,星耀联邦的百姓,当然都是师尊想要庇护的浅显人了。”

.(未完待续。)

“在这类环境下,呈现了一桩典范案例,一名十二岁的小女人,身后保存了一缕残魂,倒是被某个犯法个人获得,犯法个人的邪修,将她炼制成了鬼修,要她操纵幽灵的才气去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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