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究,法者鸩胜利激愤这个一向以来都不说话的混蛋!
“我本来觉得……她看中了我的才调……但也毕竟会被我的表面和财产所打动……但是我没有想到……她却对我说……除了看中我的才调以外对我这小我完完整全没有一点点的兴趣!还说……还说我对于她来讲……就像是一台会切确报钟的机器一样……固然很有才调,但一小我绝对不会喜好上机器……”
如果是普通法庭上,法者鸩可不敢这么说。法庭论证,向来都是由提出假定的那一方供应证据。甚么所谓的“你又没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做过”这类辩论说法一提出来包管分分钟就被对方查察官打脸。
法者鸩:“不要再抵赖了!你在初四早晨拿着一个庞大的行李箱前去电影院,而在电影结束以后莺儿就已经消逝!你还敢说她的消逝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