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纵横捭阖[第3页/共5页]

这能够么?

法条很长,这一条足足列了13大类的环境(为了不水字就不把那些罕见环境写完了,有兴趣本身百度就好)

不说别人能不能做到。

但是,环绕着这“第22条”的斗争,却在法律界无时无刻持续博弈。

可如果不收钱、但是网站上有贸易告白呢?算不算“贸易目标”?

起码,是没有实权,只靠嘴炮影响的人中的第一人。(那些靠政权和本身官职力量的不算在内。比如,如果拿国度发-改-委的主任来跟冯见雄比,就没意义了。)

榨干统统水分,冯见雄打传统知识产权官司的绝对气力,在海内状师中估计还排不进前10名。

别说是古勇将了。便是李老板、泼尼玛这类最顶级的互联网内容大佬,也不得不紧跟法释办的开会思惟,及时调剂本身的计谋摆设。

手松一松,几千亿灰产就白化了。

蛤?你说影评吐槽节目如何会有500集这么多?哎呀我也不晓得啊,我们的考核职员不专业的,没看过动画片,不晓得原版有多少集。

“为先容、批评……而在作品中恰当援引”(比如写文学批评的人,援引部分原文)

但只要把“著作权法第22条”的一鳞半爪笔墨,在资本上那么一贴,仿佛就贴上了庇护伞,真的变成了“公道利用”,而网站方也有了借口,能够胜利套用降智光环来装傻:

越是懂行的人,越是晓得这事儿背后的能量和难度。

古勇将自问他能够做到“每年青松拉到30亿以上群众币的投资”,可别人不必然有这个本领。以是,他是赚的,他能够活下来。

……

想清楚以后,古勇将笑着承诺:“既然你这么有信心,这票咱就一起干了。我古或人说话算话,只要你整改合适进度、推动法律过程也合适进度,期间我能够跟你保持战役,安稳合作。”

优酷这些年来的胜利,最首要的身分也在于人家巨亏之下还能融到源源不竭的钱。

如许一番算下来,只要国度真的能把法律履行严格,确保“到时候还敢大面积盗的网站完整打死、运营者下狱”,那么,每年可用资金少于30亿群众币的网站,都能够直接关门开张了。

《著作权法》自1990年9月7日通过以来,而后20多年的斗争、点窜过程中,这“第22条”几近就没如何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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