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肉的男人上身赤着,暴露那乌黑而发财的肌肉,如同一块块铁板镶嵌在身材上,下身穿戴灯笼裤,裤腿挽到膝盖处,暴露两条尽是泥土与黑毛的小腿。脚上穿戴一双草鞋,暴露那一样乌黑的脚板。
如果将这片棚户区视为一个王国,那么在这个王国中间位置,阿谁粗陋的小院落,便是这个王国的宫殿地点。院子不大,也非常粗陋,看上去脏兮兮的,城里人不肯意多看一眼,也不会感觉有甚么特别之处。固然有屋子在,但是一场大雨或是一阵大风,都能让其变成废墟。但是万事都是比较出来的,一起走来,看过那些低矮的窝棚,乃至连屋子都没法算的破陈帐篷,这里便能够算是天国了。
院门大开着,院落里用几块砖头垒了个土灶,上面一口大锅正高低翻滚冒着热气。一个四十高低的男人正在繁忙着,将木料向灶下添,将火烧得格外旺。阵阵肉香混在恶臭中,向着四下飘散,味道一起传出好远。
刘七这时问道:“那……查我们的事如何办?做了刘小脚潘三郎也没用啊,查我们的人不止他们一伙,其别人查过来,莫非也做下去?”
最早走出来的是刘七,来到锅前,颤抖着捞一块肉,半途手一抖,肉又掉回锅里,溅起的油汤落到他暴露的肌肤上,烫起个小泡,他却浑然未觉,只谨慎地持续捞肉。刘汝成走过来,另一个纹身大汉走过来……终究,统统的大汉都走上前去,从锅里捞肉来吃。
一个大汉拿起木勺捞了一块肉上来,放到嘴里悄悄咀嚼,随即点头道:“是味!还是大哥做的肉好吃,就算京里几家大酒楼的厨子,炖肉的本领也比不上大哥。”
“那大哥你的意义是?”
“是味,就是这个味!当初我爹杀猪,我在前面跟着帮手,每天杀的猪很多,累的一身臭汗,到家里甚么都不想干,只想快些睡觉。但是累死累活,一年到头也只能吃些下水,想吃肉只能等过年。锦衣卫、衙役老爷、巡兵老爷、东厂番子、各府的厨子……全都能到摊子上赊肉,只见赊不见给,我家老子又是驰名的诚恳人不敢去要,最后就只好本身认赔。我当时候就揣摩着,我这杀猪的吃不上肉,那帮甚么都不干的每天鱼山肉海,这玩意不讲理啊。但是我爹说,这个世道不是讲理的世道,是个吃人的世道,只能认命。没体例,咱做儿子的得听爹的话,直到他白叟家蹬了腿,我才气本身选个活法。当时候我就想,我不管干甚么都决不再杀猪了,但是等我真的不杀猪了,吃的肉反倒是比杀猪时候更多,可见我家老爷子说的是对的,这世道是吃人的世道,你要不吃猪,要不就恰当猪,除了咱,其别人都是猪,就得杀!杀他们,吃肉,喝血才气过好日子,不然就得一辈子被人骑到头上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