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八八章 告万国书[第2页/共3页]

也不至于觉得,巴黎还会拿甚么“最后通牒”,持续跟他打哈哈吧?

这份《告万国书》意味着甚么,想来中国当局也是清楚的——不至于觉得,如此狠恶的热诚法兰西帝国,能够不支出呼应的代价吧?

那么,这个决计,是来自于已经做好了大打的筹办呢?还是仅仅因为“基隆事件”太卑劣了,忍无可忍,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来了份《告万国书》?

法国在基隆没有任何存在,“基隆事件”之后果结果,一无所知,完完整满是中国人一家之言,到底是否值得中国当局转这个大弯儿,亦无从判定。

自本公告密布之日起,身为越藩之宗主,中国当局不再承认越、法两国签订之《壬戌和约》之有效性,慎首要求,三月以内,法国将南圻六省并昆仑岛交还越南,并将统统政治、军事力量撤出越南。

法人以“游历”名义,一再强闯我军事禁区,冲犯我之军法,我亦以大局为重,好言相劝,一再优容,并未按章予以拿捕。

如果中国人说话算数,那么,他们会从那里动手呢?

我之仁,我之义,至矣!尽矣!

天理昭昭,此怨不修,我二十四名甲士,何能瞑目于地府之下?又何能慰生者之民气、彰法律之公义?

就是说,中国当局已经下定了大打的决计了?

*

公告天下,咸使知闻。

抨击的工具,只能是军事目标。

按理来讲看,博罗内该欢畅——他这个代理驻华公使,虽身为交际官,实在倒是最倔强的主战派,一向不遗余力的鞭策巴黎对华宣战,这份《告万国书》,言辞狠恶,不留余地,特别是内里有“修怨”、“不承认《壬戌和约》有效性”乃至“要求法国撤出越南”的内容,则巴黎看到了,战役便绝对不成制止了。

我二十四名枉死之甲士,亦为父母生养,亦有娇妻爱子,一人死亡,一室同悲!

若法舰以堂堂之阵,向我应战,犹有可说,然其缩头藏尾,不敢正面我之炮台,却于离港之时,浓雾当中,袭我毫无防备之船只,卑鄙至此,怯懦至此,夫复何言?

孰料,法方不但一无深思,反出之以《十二条》,倒置吵嘴之余,更以败者身份,要求胜者补偿,进而兼并全越,真恰是凶暴之尤!亦真恰是风趣之尤!交际史上,可曾有过如此之异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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