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八八章 告万国书[第3页/共3页]

第三,“升龙事件”以后,我以法方既受经验,当力赎前愆,今后严守分际,故此不觉得甚,既未将“升龙事件”大事衬着,更未要求法方补偿军费,以存法方颜面,以乞降好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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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舰以堂堂之阵,向我应战,犹有可说,然其缩头藏尾,不敢正面我之炮台,却于离港之时,浓雾当中,袭我毫无防备之船只,卑鄙至此,怯懦至此,夫复何言?

一俟到达升龙,法人即命升龙处所交出政权,则“科学考查”为假,“鸠占鹊巢”是真矣!越方严词回绝,法人当即炮击升龙城楼,并向我协防升龙之军队开枪射击,我忍无可忍,抖擞反击,乃有“升龙事件”之变。

按理来讲看,博罗内该欢畅——他这个代理驻华公使,虽身为交际官,实在倒是最倔强的主战派,一向不遗余力的鞭策巴黎对华宣战,这份《告万国书》,言辞狠恶,不留余地,特别是内里有“修怨”、“不承认《壬戌和约》有效性”乃至“要求法国撤出越南”的内容,则巴黎看到了,战役便绝对不成制止了。

天理昭昭,此怨不修,我二十四名甲士,何能瞑目于地府之下?又何能慰生者之民气、彰法律之公义?

就是说,中国当局已经下定了大打的决计了?

自本公告密布之日起,身为越藩之宗主,中国当局不再承认越、法两国签订之《壬戌和约》之有效性,慎首要求,三月以内,法国将南圻六省并昆仑岛交还越南,并将统统政治、军事力量撤出越南。

孰料法舰离港之时,俄然炮击我进港海军船只,我毫无防备,两船中炮淹没,船下水勇,罹此难者,凡二十四人!

则文、曹、许、郭、钱五位尚未入宫,集会尚未正式停止,便已向外界通报出一个极其激烈的信号——是次集会,大非平常!

法国在中国的军事存在,主如果停靠于天津、上海、广州三地的兵舰,但是,这些兵舰——包含“基隆事件”中的“班师号”、“梭尼号”——都已南下越南了,剩下的,只要公使馆、领事馆的少量卫兵。

法方既视煌煌条约如无物,统统言行,又无可理喻,我亦没法双方面墨守陈规,在此昭告万国,并警告法兰西国:

我何能再目法兰西为文明国度?

看到中国当局的《告万国书》,博罗内很蒙圈儿了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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