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写诗之人,被迫“嫁”给她?[第2页/共4页]

不可!

马户无法点头:“不成否定,此人藏匿的工夫非同普通,我们暂无端倪。”

探花郎此时不肯呈现,倒也情有可原。

别的十个名额,并没有不测。

这话倒是在理。

但奥妙的是,这支步队不为“结婚”而来,只是纯真地想获得皇商的名头。

孙钰身着王谢,且又是前科探花郎,也算是当代的青年才俊,与朝中的权贵后辈很有来往。

唐小志微微深思,起家来回踱了两步。

“我去...那你干吗不早点说?”

天子大怒之下,不消多说,必定会先砍了他的脑袋。

故此,这首诗词被他当作“压箱底”收藏起来,就连像马户如许的亲信都未曾见过。

而马户听此,喃喃道:“听大里正您这么一说,我倒是记起了一些事。您还记得那首《夜记梦》吗?我想...我晓得那首词是出自谁之手。”

颠末数日的严峻甄选,马户和周成龙尽量地紧缩比赛流程,已然将入围的三十强名单决出。

而这十人中,真正参选的只要李山、王海两家,其他人都只不过是被他们请来“陪跑”的。

唐小志说着,低头看向面前的两张文书。

在老子的火枪队和神武大炮没有成军之前,可打不过这狗天子一家啊...

“好吧。他不来也罢!恰好我们也有些事情,需求对他避讳。”

“那你现在提起此事,是想表达甚么?”

天子对燕羽墨有身的“究竟”坚信不疑,早就有了“抱孙子”的筹算。

马户和周成龙已经参加,却未见孙探花的身影。

那如何办?

但这难度明显很高,燕羽墨现在对他恨之入骨,又怎会志愿和他搞出一个“小唐”来?

正如他所想,像《将进酒》如许波澜壮美的诗词,非普通经历与感悟之人能写出。

打死不能做燕羽墨的“老公”!

“部属一来幽都便琐事缠身,一向未曾将此事放在心上,也想不到孙钰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拿出这首词...”

在周成龙的极力“收割”之下,王、李二家所能动用到的金条和银票都已拿出,仿佛是孤注一掷,誓夺皇商的姿势。

唐小志说着,倒也并未急于在赛前挖出此人。

马户百思不得其解。

又过了几日。

和燕羽墨结婚,不但要承担着今后被戴绿帽的风险,并且女尊男卑之下,底子毫无夫纲可言。

你若在几日火线才被人威胁,还被痛宰了一百万两白银,恐怕短时候内也不会想见到对方。

不得不说的是,王、李二家为了获得这个皇商的名额,可谓是花了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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