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从在旁的侍从,瞅了半天没看明白,他不懂明显在城的另一边上差的自家少爷为何一早去点了个卯,花了个把时候晃到这里。
沈嘉和脊背向前倾, 弯身低头, 一笔一划,挥洒自如, 如涓水缓流。前些日子的心浮气躁如过眼云烟, 不见半点陈迹。
字天然是好字,不然沈嘉和也不会去临摹。
他长得极其都雅。
沈嘉和安然一笑。
沈妙珠在里头听个清楚,心中有些欢乐,就像是飘零好久的柳絮有了歇脚的处所,哪怕是一瞬,也已充足。
沈妙珠写得一手好字,她偏疼的是娟秀一些的“赵体”,但对其他书法也是略有研讨,桌面上的却不是她熟谙的。
“这沈嘉和……”青衣男人摇点头,三两口吃完手中的羊肉夹馍,赞道:“这羊肉就得来这城门瓦寨吃。”
沈嘉和指了指临摹的字:“珠珠儿,你瞧细心了,这是他的字。”
只是不是她见过的。
听到要持续上路, 郑氏笑笑,算是应了。金妈妈带着人重又收拢箱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