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深一脚浅一脚,那是因为阵地上的泥土刚被炮弹翻过,就连石头都成了粉末,全部高地坚固得就像是一大块刚出炉的蛋糕,踩上去就像是踩着棉花一样全部脚都陷在里头。
仇敌的飞机吼怒着从天空爬升下来,几排麋集的枪弹横扫下来打得阵地前飞沙走石,守在前沿阵地的几名兵士不幸倒在了血泊当中。正面的美军喝彩一声,端着冲锋枪一边扫射一边往我军阵地上冲。
俄然间,他们中的一名军官举起了手,并朝前挥了挥,美军很快就加快了速率朝我们阵地冲了上来,他们这是在朝我军建议最后的冲锋。
他无疑也是一个聪明人,很快就认识到将要产生甚么,抬开端来用一双充满惊骇的蓝眼睛朝我这个方向望来,那眼里有绝望、有惊骇,更多的是祈求……但这些都不能禁止我扣动扳机,因为我晓得,在疆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怜悯只能靠边站。
第一枪我打的是他的小腿,他惨哼一声就颠仆在地,暴露了他背上用大衣包裹着的两个油桶。
这一下只要几秒钟的时候,是这名兵士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几秒钟时候,就是这么几秒钟的时候,我军战线上就有一名端着冲锋枪的兵士及时弥补到他的战役位置,再一次把这眼看就冲要破的缺口堵了上去。
那些被打得焦头烂额、怠倦不堪、浑身鲜血的美军方才退了下去,还没等我们喘上一口气,后边戎服极新的美军又冲了上来。他们没有队形,像蝗虫一样踩着盖满斜面的本身火伴们的尸身涌了上来。同时仇敌的飞机也跟着插手了战团,7、八架飞机在我们头顶上就像是苍蝇一样收回烦人的怪叫,时不时还爬升下来打出一串枪弹或是抛下几枚炸弹。
我只能沉沦地看了面前的这片鲜红一眼,起码这内里有那位豪杰的血!
仇敌像羊群一样漫山遍野的压了上来,他们的机枪手傲慢得像一只在斗牛场上所向披披靡的公牛一样,直挺着腰一边往上走。一边端着枪朝我军阵地扫射。不过我想,这也是由他们脚下的地形和美军所排的麋集队形所决定的,在如许峻峭的地形上,机枪手很难找到一个合适处所能够让他们趴下射击,并且视角不被火线的战友挡住。
但想了想,终究还是忍住了。把兵士们调上来,山顶阵地上的职员一麋集,就恰是仇敌飞机、大炮阐扬感化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