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六年后,生活依旧[第1页/共3页]

这是吃的东西,另有效的,童炎六岁的时候第一次去了保安峡谷,带来的东西能够用琳琅满目来描述,真正的锅子,铲子,应有尽有,没有的童炎也专门订购,以是他们家的厨房但是重地,也是一家人的资产。

六年畴昔了。

百口人钟爱包子,将这一产品衍天生长到近乎极致,比拟与包子其他菜品稍逊一筹,也是挺不错的。

至于童炎,本来也应当顺利获得才气的,但是却迟迟没有甚么反应,不过他的肌肉越来健壮了,鄂马说这类推迟获得才气部落之前也有,不过普通只是推迟一年或者半年,没有像童炎如许过了两年还没甚么动静的。

颠末不竭地改进,现在的包子已经有了好几种吃法,灌汤包,小笼包,大包子更是鄂马的爱好,还被童虎誉为豪杰吃的包子,因为鄂马一口气吃两个就有些受不了了,吃三个更是撑得翻白眼。

菜园子是每小我必须出来劳作的处所,童炎悔怨极了,每天除草是他最最愁苦的事情,当然他还是做,但是童虎却偷懒,被清算了不晓得多少次。

“明天先到这吧!”轻声说道。

另有,成熟后的麦子如果当晚不收好,凡是一落地就会抽芽,变成新的麦苗,秸秆也是当晚不收好,就是枯萎,变成乌黑的烂泥一样。

连小黑猫都能吃两个,那种俄然呈现在面前的甘旨,就仿佛一向吃生肉,俄然吃到了烧烤一样,味道成倍的往上翻,不猖獗才怪。

不但是这个,他还要去捡野兽的粪便,如许才气让地盘更加的肥饶。

除了这些以外,麦子的成色以及味道没有多大的辨别。

珍的宝贝除了这个以外,另有一个菜园子,这内里种的东西更是五花八门,之前只是莳植青瓜,现在呢?能够说丛林里只要能吃的东西都有,乃至连每种调味品也都有,以是说这个菜园子有多大,能够设想了吧!

之前院子里有一个木人桩和双杠,童炎更是阐扬了猖獗的本质,一口气做出了单杠、哑铃、杠铃,材质就是石头,加上体系的熬炼,他的身材与曾经比拟较而言,只能笑而不语了。

他身穿灰色麻衣,固然没有染色,但是一些处所用毛皮裁剪,加上他奇特的设想,小领口非常帅气的风衣,下身穿了一双兽皮长靴和紧身透气的皮裤,这些全都是他本身亲手设想出来的,现在成了他们家的标配。

杀咕咕鸟吃肉?这是千万不成能的事情,因为咕咕鸟是珍的宝贝,每天都要盘点个数,乃至连公母平时爱好站的位置她都能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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