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天涯何处不相逢[第1页/共5页]

吴放歌笑道:“翻天印?没那么严峻”

吴放歌说:“大师同窗一场,也是缘分,我没希冀谁酬谢”

随后就有人开了门,是个十八九岁土里土气的女孩子,估计是店东请的帮工那女孩怯生生地喊了声余叔叔,便让他们进了店

余兴陪着嘲笑

吴放歌晓得这话指的是邱千重,就说:“老邱是你的同亲,应当更没有题目,不过他此人有点古板”

吴放歌觉得是碰到了打劫的,但也不怵,迎上去挥拳就打,只是明天喝的酒实在太多了,下盘不稳,被阿谁黑影带住了拳头,一个标准的擒敌行动借势把他跌倒在地

转刹时菜都上齐了,竟然另有一道锅炉鸡余峰就对余兴说:“我说兄弟,菜上齐了,如何不让弟妹也来用饭?莫非你们家另有封建传统,女人不上席?”

当余峰提及那民工老婆人标致的时候,他的眼睛也亮了一下,让吴放歌又想起那天在余峰肩膀上闲逛着的白腿来,心说:你一个前程似锦的家伙平白无端的和个民工称兄道弟的,恐怕多数又是瞄上了人家的老婆

吴放歌用心装胡涂说:“啥?啥事?”

吴放歌一看:公然,这个余峰没安美意,不过那女人到很刚烈再看余兴,生的五短身材,乌黑的面皮,其貌不扬不说,看上去还给人一股子贱像,真是给劳动听民丢脸呐不过余峰这小我审美层次还是满高的,他说余兴的老婆标致,想必必有几分姿色,只是不晓得如何的,会嫁给余兴如许的又穷又不起眼的家伙呢?

凡人所说的豌豆黄是北京传统小吃,余峰明显说的不是这个,他既然说吴放歌在云南当过兵,那么他说的这个豌豆黄应当是云南靠近傣族聚居区一代所风行的另一种小吃,精确的说应当叫豌豆凉粉儿才对吴放歌在云南当了四年兵,这类处所小吃天然也是吃过的,听余峰又再度提起,便笑着说:“吃过,挺不错,只是那东西满是水,不顶饱啊”

现在吴放歌有点鄙弃这两位了,乃至有点悔怨来吃这顿饭,但是出于规矩,他还得忍着

和余峰歪歪倒到的走过一个街口,就听得余峰说:“我说放歌啊,此次就算了,下次记得,只如果我带你来的,不要付钱……不是咱爱占便宜,实在我可没往这店里砸钱呢,他多的都有赚”

“不好!有人偷袭!”归正也不是甚么存亡的友情,吴放歌顺手就把余峰朝那黑影甩了畴昔那黑影固然身材矮小,技艺却非常的敏捷,只顺势一带,一个手刀切在余峰的颈部,当场就把这家伙打晕了,然后又朝吴放歌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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