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陈迹分为人痕和物迹两种,前者为指纹、足迹,后者为物理摩擦痕和打斗痕。)
如果车上真的有人,那么这小我为甚么“逃离”了现场?
于涛想了想,然后恍然大悟,“如果有违章记录探头必然能拍到。”
可传染狂犬病菌牙齿会产生变异?!这倒是值得考虑的事儿。
变乱路段属于无人区,或者说少有人颠末,如何就莫名其妙蹦出一个穿红衣的女人?!
“嗯。”
我前后看了不下三遍,如何说都不以为是小我。
我告诉了殡仪馆方面,筹办尸检。
“哪怕是千分之一也要去查,归正也不费事。”我说。
可惜该男人已失落,至今下落不明。
“晓得了,那我们分头行事,我现在就去交管所。”
于涛去了现场,访问排查,下午的时候就有了成果。
“报案人是谁?”我问于涛。
在好处的吞噬下统统的仁慈都能够变得险恶,骸骨未寒的白叟也就此成为他们敛财的一种体例。
走之前我叮嘱她没事不要老往我这里跑,因为回市里要通畴昔县城那条狭小的山路,我会担忧她在路上的安然。
“路过的司机,已经解除怀疑了。”他答复。
“再说吃着东西都是趁热的,凉了就不好吃了。”
第一,除了狂犬症以外精力病患者也有能够。
于涛的确很周到,逻辑思惟清楚。
第二,狂犬症发作切当时候在一礼拜内,我们不晓得攻击者发作的详细时候,以是调查速率越快越好。
如许就蹊跷了。
如果老雷真的是传染狂犬病而灭亡,并非像病院说的那样是遭到二次惊吓,那么不管是尸检还是更加体系的查抄都没法肯定,只能找到凶手通过伤口残留唾液停止对比,才有能够肯定。
照他这么一说这类能够性还的确很大,但这仿佛和我们的案子挂不中计,就算车上有别的人又能申明甚么呢?不过在考虑题目的时候千万不能让本身的设法范围性,我又换了一个角度考虑这个题目,发明了一个轻易忽视,又非常奇特的处所。
不过这个事是颠末辟谣的。
“能够是饭量大吧,再不就是留着路上吃。”
“不是爱吃,是没有体例不得不吃,有的人用饭是为了享用美食,而我只是为了填饱肚子,这东西刚好管饱。”我接了过来,“不过还是得感谢你。”